“3286元。”
服務員把賬單遞過來,笑容職業。
我看着對面的空座位。
五分鐘前,周明說去洗手間。
“您好,請問那位先生……”
“走了。”服務員眼神躲閃,“從後門。”
我低頭看賬單。澳龍、和牛、紅酒,他點的。
手機震動。
周明發來微信:【謝謝款待,女人大方點沒壞處】
我笑了。
“買單。”
服務員愣了一下。
“但是,”我擡起頭,“我要發票。擡頭寫個人,項目寫‘詐騙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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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晚,28歲,某互聯網公司法務。
月薪一萬二,存款八萬,單身三年。
這次相親是我媽安排的。
“周明,35歲,金融公司高管,有房有車,條件好着呢!”我媽在電話裡激動得像中了彩票,“人家還主動要了你照片,說眼緣很好!”
我沒太當回事。
相親這東西,我見過各種奇葩。
有上來就問我能不能接受婚後工資上交的,有聊了三句就發結婚後房子寫誰名字的,還有一個更離譜,見面五分鐘就問我介不介意他媽跟我們一起住。
所以周明約在西餐廳,我還覺得挺正常的。
至少比那個約在棋牌室的強。
那天下班,我特意換了條裙子,還化了淡妝。
到了餐廳,他已經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