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第8頁)

  另一個縣令歎氣道:“這世界真是奇怪,仿佛小孩子做了壞事,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他慢慢地道:“本縣曾有一事,某個七歲的男童抓摸一個陌生年?輕女子的胸脯。”

  “受害的女性尖叫想要?追究,被男童的母親指着鼻子責罵推搡,‘他就是個小孩子,你一個大人怎麼能夠與小孩子計較。’”

  那縣令慢慢地道:“然後,事情?就沒有然後了。”其實就是那被襲(胸)的年?輕女子倒了八輩子黴,又被人(襲)胸,又被人罵,還無處伸冤。

  “官府不管,殺人全家”?

  字面上确實如此,可是現實中?人心對“對錯”和“官府不管”是極其遵循社會共識的。

  當大多數人認為?隻是“什麼都不懂的小孩子”,忍一忍就過去了,有幾人會采取極端的措施殺了小孩子全家?

  另一個縣令道:“我這裡?也有個案子。”

  “某個六七歲的小孩子在馬車上踢陌生年?輕男子的腳,那年?輕男子正視那小孩子,出聲警告,小孩子家人不管,繼續聊天。”

  “那小孩子又數次踢陌生年?輕男子的腳,那陌生年?輕男子暴怒,踢打摔小孩子。”

  那縣令慢慢地道:“最後就是‘依法’抓了那年?輕男子了。”

  他将重音放在“依法”二字上,顯然覺得那年?輕男子有些倒黴,那小孩子明顯有錯在先?。

  可是整個縣的百姓都說那年?輕男子不對,“小孩子懂什麼”,“一個大人與孩子計較什麼”,“大人怎麼可以打孩子”等等。

  一群縣令縣尉點頭附和,小孩子做了壞事,然後受害人不能追究的事情?多得數不清。

  一個縣令認真地看着甯芸,道:“太?守,不是我等不管,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管。”

  “小孩子是不是真的‘什麼都不懂’,我等不知道。”

  “可是,若是我等以成年?人的标準處理小孩子做壞事,立刻就會有無數人站出來指責官府毫無人性。”

  “這也罷了,有時候官府就是要?秉公處理,可是,假如那些受害人也覺得小孩子雖然做了壞事,應該受到責打,卻不該算作犯罪,沒有必要?受到法律追究,我等又奈何?”

  案件的苦主、圍觀群衆都覺得官府不該插手,不該小題大做,官府繼續插手處理,這已經不是兩面不讨好?,這是激起民憤了。

  一群官員歎息,事實就是這麼狗屎,隻要?小孩子作惡沒有害了自己,大多數百姓都覺得對小孩子要?網開一面,不t?該以成年?人的法律去苛求。

  甯芸緩緩點頭,她也有數次被小孩子捉弄欺負,結果在一群人笑眯眯地注視下隻能忍氣吞聲,或者?看到小孩子捉弄欺負他人,心中?覺得小孩子不對,卻又不覺得該用法律處理的經曆。

  王縣令跟着衆人唏噓一陣,又道:“知情?人覺得這事情?是小孩子的打鬧,衙門不該管,是其一。”

  “其二是……”

  王縣令看着甯芸,苦笑道:“若是告到了衙門,我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管。”

  甯芸與一群官員輕輕歎息,若是告到了衙門,應該用什麼法律處理這件“案子”呢?

  強(奸)罪?

  《王法歌》有歌詞:“……強(奸)女人就切下JJ淩遲……”

  這“強(奸)罪”幾乎就是為?了男人強(奸)女子量身定做的,當年?女管事女官員利用職權玩弄男子的身體算不算強(奸)猶自在朝廷引起了争議。

  這“男子(奸)淫男子”究竟構不構成強(奸)的争議隻怕比女子強(奸)男子的争議更大。

  甯芸和一群官員臉色尴尬,這法律嚴重落後于現實,基層官員竟然“無法可依”。

  至于前銅馬朝、前漢朝,或者?更遙遠的秦朝、東周西?周有沒有關于男子相(奸)算不算犯罪的法令,下邳郡乃至黃國普遍都是法盲,哪裡?會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