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第3頁)

他都這個年紀了,挺過去就挺過去,挺不過去就算了,隻想兒子不再受折磨。

夜南誠實回答,“很喜歡,很喜歡。要是不能跟她在一起,我還是跟之前行屍走肉一樣。媽,我不是好了,是她跟我在一起了。”

要是他不能跟她在一起,他又會變成以前那副樣子。

夜媽明白了。

她點點頭,不再說什麼話了。

他喜歡,那沒辦法了。

夜媽說:“我給你安排,我去安排。”

夜南擔心,“我想月底結婚,可是你不是說我爸出差去了嗎?要那麼久才回來,他到時候趕得及回來參加婚禮嗎?”

夜媽眼神無神了,不知道安慰誰,“來得及吧。”

葉巧溪去找楚詞的公司談合作了。

說請他當代言人。

本來以為談的合作會很順利的。

畢竟,她給出來的代言費,已經是正常價格的代言費了,但沒想到還是被楚詞公司那邊拒絕了。

理由很簡單。

說是給的代言費不夠,如果想要請他代言的話,起碼是雙倍的代言費。

她給的代言費已經問了市場價格。

還要雙倍,這個價格太多了,她自然是不願意。

想着再商量,結果,人家振振有詞的說:“楚詞是時下最受歡迎,最流行的男明星。他的價位肯定不能跟其他人比。别人也沒有他火啊是吧,你之所以用他,不也是因為知道他現在的人氣有多旺啊,他的代言費,就是這個數。據我所知,花溪現在做的家大業大,龍頭産品了,也不差這點錢吧。代言費給雙倍,我們就是雙赢的局面。要是不合适的話,你可以找這種價位的男明星,但是效果肯定沒有我們家楚詞好。”

葉巧溪就這麼被回絕了。

她可以退讓一步,價格調低一點,比普通的價格要低,可是,也不是冤種,要給兩倍的代言費,這也太貴了。

代言費就上百萬,算起來得要賣多少産品才能值得回來,而且她後續得做活動的,也得砸不少錢。

不過,葉巧溪之所以一定要用這個男明星,是因為知道他品行端正。

出道這麼多年一直沒有黑料,人品很好,所以演藝道路一直順風順水,後面幾度拿了影帝,火了幾十年,還在火。

後來的世界最怕的就是塌房的行為。

她看中這個人代言也是看中這點,未來不會有麻煩。

給兩倍的價格,對她來說的确不算什麼,但是這錢也不能白花花的花出去。

她想到了一個最完美的辦法,就是這個錢可以給,但是得要簽訂五十年的代言合同。

正常來說,代言都是幾年左右,十年已經是最多了,到期就取消代言。

她要簽訂五十年的代言是因為,100萬現在是大價錢,但以後可不是。

現在花100萬能換來幾十年的代言費用,她才是真的賺了,不虧的。

對方聽到要簽訂50年的時候也猶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