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第10頁)

看來這李愛民不但倒買倒賣,賣的還是偷來的東西。

這些知青們也是可憐,東西被同一個屋的知青偷走不說,還讓人把東西就這麼賣了。

要是他們沒把人抓到,這些人的東西不但白丢了,以後還要和偷他們東西的人每天同住一個屋檐下!

真慘!

知青院那個有人問公安,“公安同志,這些東西都是李愛民從我們這裡偷走的,我們什麼時候能把東西拿回來?”

老公安道:“等我們把東西追繳回來,會将贓物還給你們,你們在這等着吧。”

說完帶着小警察就離開了南島第一大隊。

李愛民犯罪證據确鑿,且行為極其惡劣,他們一定要和上面好好反應反應,把他抓去當典型!

夏黎看着那些知青們一個個的跟在公安身後依依不舍,和盼着親媽買好吃的回來的孩子似的,咧了咧嘴角。

想要把東西拿回來?

想得美!

李愛民自己吃了這麼大一個虧,東西還全都是那些人的,昨天晚上那些人還在埋怨李愛民。

就憑李愛民那性格,不把事情全都扣在他們腦袋上,都是李愛民心慈手軟了。

夏黎擡頭看了一眼天色,心中暗歎,這天兒可真好!就适合多出去溜溜。

因為李愛民這案子過于曲折,公安那邊很快就給出了答案。

就像夏黎預料的那樣,李愛民果然覺得是那些知青們在害他,故意賊喊捉賊,說東西沒了,把他打暈,拖到黑市栽贓陷害。

好巧不巧的,那天下午還真有兩個男知青一起去縣裡給家裡寫信,連時間證明都有。

第247章

夏黎:你怎麼能翻小腸呢?知青院那邊的人丢了東西,還被人這麼埋怨,自然不肯承認,瘋狂的想讓李愛民把偷了他們的東西還回來。

兩方人咬的不可開交。

至于同樣當天下午去過縣裡的夏黎,也被公安詢問過一遍。

夏黎乖乖巧巧的拿出夏二哥良心發現,存在郵局兩個月她都沒拿的彙款單。

不是她想把這玩意兒取回來,實在是做戲做全套。

前幾天發小們給她郵過來的郵包她剛取完,除了二哥這兩張彙款單以外,她沒啥好做證明的。

心裡暗自琢磨着,一會兒把這錢給老夏,再把之前她罵她二哥的事說一遍,看看他要怎麼處理。

公安隻是看了一眼那彙款單就什麼都沒再多說,徹底洗脫了夏黎的嫌疑。

這件事兒最終以李愛民得到應有懲罰,知青院的那一衆人不但沒把丢失的東西拿回來,還挨了知青辦的警告,下次再鬧事兒就記過結束。

三天後。

夏黎拖着陳溫婉,以要去買調料的名義,在大隊長那開了介紹信。

陳溫婉起初還不明白原因,覺得夏黎走錯路了,而且買個調料沒必要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