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一竹大聲喊道:“這個秀才我不要了,誰給我十五兩銀子,我就賣他了。”
一旁的縣丞,現在應該說是縣令了,聽到這話,也生氣了:
“你膽子不小啊,還想賣秀才。那可是犯法的,你可别拖累本官,要賣你遠點賣去。
本官夫人想幫幫你們,你們花了錢,卻不放人了,這走到哪裡也沒這個道理。
本官還要上任,可是耽誤不得。要麼,還錢,要麼,放人。”
劉一蘭扳開弟弟的手,“你回去吧,好好讀書,姐姐知道你一定行的,不用擔心我。
記得多吃飯,别看起書來什麼都忘記了。要經常看看天,冷了要随時加件衣服,着涼可不是鬧着玩的。你一定記住啊。”
劉一竹哭得不能自已,哪裡還管姐姐說什麼了。隻是不撒手。
縣令怒了,“來人,把這小子給我帶走,縣衙裡待幾天,他就老實了。”
劉一蘭聽了,也急了,:“快放開,你是讀書人,怎麼能進大牢呢。快放手。”
劉一竹就是不放。
這時候過來幾個衙役打扮的人,上來就要抓劉一竹。
顧梅朵走上前來,“這位大人,得饒人處且饒人,相信你也不差這十來兩銀子吧?何必害得人家骨肉分離,辜負了你夫人的好心呢?”
這個縣令一看,是個半大孩子。
“哼,本官還用不着你一個毛孩子來管。給我帶走,真是敬酒不吃吃罰酒啊。”
“放了我弟弟,放了他,我跟你們走,你們别抓他啊。他可是秀才啊。”
“秀才?在本官面前,秀才算個屁!”
“在本王面前,你一個縣令算個屁!”
那個縣令一聽向允澤這話,大吃一驚。
他急忙來到向允澤面前,十分恭敬地問:
“請問,剛剛是你在說話嗎?”
向允澤把身份牌子拿了出來,給這個縣領看了看,“本來你夫人一片好心,你這樣做,倒顯得你們二人理虧似的。放人吧,銀子本王補給你。”
這個牌子上的字,縣令看得真真的,是安親王的身份銘牌。
一面是“安親王”三個字,一面是一個“澤”字,字體被雙龍盤繞,這個一般人可是不敢仿制的,逮到了就是滿門抄斬的死罪啊。
再說,年紀也對得上。
“不用不用,區區十來兩銀子,本官不要了,不要了。把人放了吧。”
劉一竹一得到自由,立即把劉一蘭也拉了下來。
他看出來了,這個比他大不了幾歲的男孩子,身份應該不簡單。也許,他能幫幫自已呢。
向允澤問那個縣令:“不知道你是要到哪裡就職啊?”
縣令說了個地名。
向允澤想了想,說道:“地方是不怎麼樣,不過,越是這樣的地方,越是容易出政績。好好做,希望你三年後,考評能達到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