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7頁)

  “實話他為什麼不信?”

  “我是說我二姐……”

  “也由不得他不信了。”

  接下來他們在這邊逗留了很多天,甚至已經超過了三天,一直到第七天時黎淺才接到了來自黎氏法務部的電話。

  他先是詢問了黎歡的情況,在确定發生的事情後就通知黎淺盡快回港城,他有事情要宣布,是關于黎歡的。

  黎淺當然知道是什麼事,但她還得繼續配合下去。

  就在兩人拎着行李走出酒店時碰見了霍景和盧景山,看到他們拿着行李要走,霍景直接走到他們面前。

  “這就要走?”

  這幾天他們全都不見人,神龍不見首尾的,黎淺轉頭看着他,因為幾天沒見,她又刻意節食,所以很容易就發現她其實瘦了不少。

  “難道你沒接到黎氏法務部的電話麼?他說有關于我二姐的事情要說,讓我立刻回去一趟。”

第374章

遺囑公布

  于是一行人又離開了土耳其回到港城。

  黎氏法務部的部長當着幾人的面将兩份文件拿了出來,黎淺明知故問道。

  “這是什麼?”

  法務部長推了推鏡框,“黎小姐,是這樣的,為了以防萬一,黎總很早之前就已經立下了遺囑。”

  “遺囑?”黎淺驚的直接從沙發上站了起來。

  就連霍景也冷着臉盯着他,目光卻極其犀利。

  “她好端端的立遺囑做什麼?”

  面對霍景給的氣場壓迫感,部長雖然有些打悚卻還是說道。

  “是這樣的,這是當初黎老爺子定下的規定,凡是接受公司的繼承人在繼承公司之後就要先立一份遺囑,就是怕會有意外情況發生,我從上任法務部長那裡也确認過了,确實是這樣的,所以黎小姐可以先看看這份遺囑,這是在黎總正式接受黎氏集團當天簽署的。”

  黎淺還是一臉愣然,她也沒有伸手去接,隻是搖了搖頭。

  “不可能的……”

  霍景拿起那份遺囑翻到了最後一頁,盯着那幾年前的簽署日期沉了眼眸。

  法務部長繼續說道:“這份遺囑一共一式兩份,一份在我這,一份在公證處。”

  公證處都有了,這份遺囑就不可能是造假的,隻能證明這份遺囑就是真實有效的,是黎歡當年親筆簽的字。

  “遺囑内容很簡單,黎總如果出現意外身故,她名下所有的股份都将轉移到黎淺女士的名下,黎小姐,我現在需要再次向您确認,黎總她是否真的不……”

  隻是他這句話還沒說完霍景就直接将遺囑給撕了。

  黎淺見狀差點直接跳起來,好在顧庭琛按住了她的腰她才沒失控。

  不是他有病啊?

  這可是遺囑,他憑什麼給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