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我和小孫一起經辦了一場商業糾紛的案子,但這一次由于雙方提供的證據不足最終沒有宣判,很快就要進行二次開庭。
“小孫,接下來的兩天你幫我盯一下。”我說道,“我得回趟家。”
“回家?”他揚了揚眉頭,“章姐,你每次接到家裡的電話看起來都很難過,是家裡發生什麼事了嗎?”
“沒有,是好事。”我笑着說道,“我弟弟要結婚了。”
“弟弟……?”小孫明顯吃驚了一下,“章姐,你還有個弟弟哦?”
“是。”
“你真沉得住氣啊,從來沒聽你說過你有個弟弟哎。”
“沒提不代表我沒有。”我長舒了一口氣,“已經很多年沒回家了,這一次是最後一次,無論如何我要露個面。”
“最後一次……?”小孫明顯沒聽明白,“見親生弟弟還有最後一次的嗎?”
“是。”我顯然有些開心,“總之我很快就回來,最快一天,最多兩天,這兩天所裡的事就拜托你了。”
“放心吧章姐,沒問題的。”小孫點了點頭,“可是……不需要我送你嗎?你開車回去?”
“不開車。”我說道,“沒必要這麼張揚,我坐車回去就好。”
“好,那你要注意安全,到了之後給我發微信。”
“沒問題。”我點點頭又對他說道,“如果家裡有事的話你也可以先去忙,最近除了那場商業糾紛應該沒什麼官司。”
“我家就在成都呀!”小孫笑着對我說,“放心吧,我絕對堅守崗位。”
看着小孫的狀态,我感覺很開心。
他沒有因為我拒絕他而疏遠我。
隻要能和熟悉的人一起共事,我就覺得有底氣。
他一定會找到更好的伴侶,但那個人絕對不能是我。
我又何嘗不想永遠和那個山村斷絕關系?
二十三歲那一年,我單方面的切斷了和家中的一切聯系,我換掉了住址,換掉了電話,找到了新的工作。本以為可以重新開始一段人生,可他們卻報了警。
他們聲稱擔心女兒在城裡受騙,拜托警察前去尋找,奈何他們的演技實在太好,警察相信了,相信我是一個被城市中五光十色的誘惑迷了眼的人。
是啊,父母擔心失聯的女兒……多麼正常的理由?
我的住址、公司、電話号碼全被他們得知,第二天,他們氣勢洶洶的來到我的公司大鬧一場,他們哭着喊着,把我塑造成一個知恩不報、不忠不孝的人,他們在所有同事面前編造着謊言,正處在事業上升期的我,一朝身敗名裂,隻能在百口莫辯中離開了那個前途無量的公司。
可是誰又能聽我解釋?當時我每個月兩千二百塊的工資,有一千八百塊都寄到了家裡,一家三口都需要靠我一個人來養。
若我消失,他們就會報警。警察受過高等教育,他們願意相信「血濃于水」、「母女沒有隔夜仇」、「親生媽媽不會害女兒」,我理解他們的。
可他們很難理解我,畢竟他們沒有經曆過我的人生。
那一次事件讓我深刻的明白到,這段親情根本斬不斷,若是成材結婚我膽敢不露面,我的罪名又會再加一條,辛苦至今積攢起來的全部成績也有可能受到威脅。
我買了一張大巴車票,穿上便裝出發了。
我不可能讓村裡人知道我在成都過得有多好,否則他們會變成一個盤旋在我人生上方的無底洞,吸幹我身上所有的血液。
大巴車、普通的衣服,然後化上一個恰到好處的淡妝,足夠我這次出行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