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6頁)

平安剛要謙遜幾句,就感覺腰上的短刀動動。低頭一看,原來是朱高煦正好奇的看着他腰間的武器。

那把短刀和中原的樣式不同,是泉州港内,不遠萬裡而來的大食商人所進獻的寶物。

刀雖然短,但是弧線優美,把手是鎏金打造,上面還鑲嵌着一顆貓眼大的紅寶石。刀鞘制作精美,也鑲滿了寶石。

“喜歡這個?”平安笑着摘下來,“你拿的動嗎?”

“平大叔看不起人?”朱高煦雙眼發亮的伸手想拿,嘴上道,“别說短刀,軍中的長刀,我都能舞得動!”

“給你!”平安笑着給他,“小心點,鋒利着呢,别傷到自己!”

刷,朱高煦直接抽出半截,短刀的刀鋒冷冽,和他發亮的眼神相互映照。

“平大叔真是小瞧人!”朱高煦愛不釋手,又驕傲的開口說道,“我七歲就能騎馬射箭,八歲就能帶着護衛出去打獵,一天起碼射三十隻兔鼠!”

平安微微驚訝,笑道,“還真是虎父無犬子!”

邊上,

朱棣也得意的微笑起來。

朱高煦把玩着短刀,又開口道,“明年我要射五十隻!”

“好,好,有志氣!”平安豎起大拇指。

身邊朱棣的三子朱高燧,見哥哥得了寶刀,又被大人誇獎,心中有些不服。

不屑的開口說道,“吹牛皮!忘了上個月你沒射到三十隻,還從我這借了幾隻的事?”說着,哼了聲,“五十隻?射不到不怕爹踢你?”

“我揍你!”朱高煦臉色大變,當場就要動手。

“爹,你看二哥!”朱高燧嗖的一下,躲在朱棣的背後。

誰知朱棣卻不護着他,直接把他提溜出來,“他揍你,你不會還手?你那拳頭幹啥用的?去,你倆一邊打去!”

這一幕,讓平安看得有些愣神。

須知從小騎馬射箭,是蒙古人的傳統。他們之所以那麼好的射藝,是因為草原上野兔,田鼠衆多。從小,他們就每日用那些小東西練手。

隻是沒想到,朱高煦是皇孫之尊,卻被燕王這麼培養。而且燕王在言語之間,也沒教兒子什麼兄友弟恭,這完全是胡人養孩子的辦法。

“孩子淘,在家打慣了!”朱棣笑道,“見笑!”

“哪裡,哪裡!”平安也笑道,“燕王,您家老大呢?”

燕王一共三子,應該還有一個長子朱高熾,可是卻沒看到。

“老大太胖,騎不得馬,在後面坐馬車呢!”朱高燧又躲在了朱棣的身後,開口道。

“那燕王殿下是先進城,還在這等!”平安想想,問道。

朱棣沉思一下,随後走到涼亭中坐下,“等吧!不過不是等我家老大!”

平安問道,“那是等誰?”

“十七弟!”朱棣沉思,喃喃道,“按理說,他也應該到了呀!”

聞言,平安的眼神閃爍一下,随即恢複平靜。

皇十七子,為甯王朱權。洪武二十一年就藩,封地是邊關大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