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天,他抱了一隻博美犬回來了,白『色』的,還很小,圓滾滾的很可愛,笙笙很喜歡那隻狗,給它取名叫姜博美。
一開始,姜博美很聽話,也很溫順,可是後來,大抵因為長期被關在小樓裡,沒有陽光,也沒有人,開始變得暴躁。
直到,那隻博美犬咬傷了她,把她的手背咬得血肉模糊。
她身體不好,抑郁之後,還有些厭食,免疫力特别差,傷口便感染了,病了好幾天,一直恍恍惚惚。
她精神清醒時,已經找不見狗狗了,閣樓裡又隻剩了她一個人,安安靜靜地。
她問他:“時瑾,博美呢?”她站在樓梯口,看樓下,“為什麼我沒有看到它?”
他沉默了一會兒,告訴她:“它死了。”
她猜到了的,她生病的那幾天,時瑾心情不好,很狂躁,有天夜裡,她昏昏沉沉醒過來,看見他守在她床前,瞳孔殷紅,像血的顔『色』,他大概怕吓着她,極力壓下情緒,可她還是看到了他眼裡的陰翳與暴烈,她以前都不知道,時瑾生起氣來,像要毀天滅地一樣。
她試探着,還是問出了口:“你殺了它嗎?”
時瑾沒有否認:“它咬你了。”
她之後就再也沒問了,那天晚上,她一直做夢,夢見很多血,夢見了溫家的花房,還有躺在地上渾身是血的父親母親……
後來,秦明立的人闖進了小樓,看見了她的臉,他開了一槍,打在那人的腿上,地闆上到處都是血。
她聽到了呼救聲,分明很怕,卻還是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
“可不可以不殺人?”
“不可以。”他的槍口已經對準男人的頭,指腹扣在扳機上,完全不由分說,“笙笙,他看見你的臉了,必須死。”
“時瑾。”
她伸手,拉住了他的手,身體在發抖:“我很怕。”
“你不要殺人。”
“不要和我一樣。”
他擡手,覆住了她的眼睛,手指扣動扳機。
“砰!”
時瑾的槍法很好,快,而且精準,十二歲之後,秦家便沒有人能和他相較,但那一槍,偏了。
他沒有殺那個男人,因為她一直哭。
是啊,她也才十六歲,本應該活在象牙塔裡的年紀,卻跟着他經了腥風血雨。
她沒有怪他,隻是經常做夢,睡着睡着便哭醒了,然後抱着他,一直瑟瑟發抖,他慌了神,不停地哄她,不停地認錯。
“笙笙,你别怕。”
“我以後不會了。”
“我都聽你,再也不犯錯了。”
“你别哭好不好?”
“我不傷人,我再也不傷人了……”
她哭着喊他:“時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