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瑾洗漱完,躺在她身邊,環住她的腰,說:“酒吧被查封了。”
徐市長的動作果然很快。
姜九笙翻了個身,往時瑾懷裡滾了:“洛清是不是毒販?”
“還在審,結果還沒出來。”他問她,“你為什麼會懷疑她?”連他都還沒有一點察覺,他家笙笙就已經『摸』了七八分門路出來了。
姜九笙聲音有點懶倦,說:“她每次都戴着珍珠耳環,然後每次離開的時候,耳環就不見了,今天我看見酒吧的一位客人也戴了,我猜,那個耳環應該是用來藏毒的。”
才見了幾次,她就觀察得這麼細微了,當真是心細如塵。
他自己倒沒注意到這些,對方是個女人,别說觀察,他連看都沒怎麼看,隻記得那個女人的身形發型,臉沒印象,更别說耳環。
時瑾誇她:“我家笙笙怎麼這麼聰明?”
姜九笙笑了笑:“你教的啊。”仰着頭,眼睛漆黑明亮,看着時瑾,“不記得了嗎?”
他何時教了?
姜九笙清了清嗓子,模仿少年老氣橫秋的語氣:“作業不寫完,不可以出去玩。”
時瑾啞然失笑。
他記得了,那是有一次,十一黃金周,她和同學約好了,要去遊樂園玩,當時她母親是他的家教老師,除了上課與睡覺時間,他幾乎和她形影不離。
他當時不讓:“作業不寫完,不可以出去玩。”
十一總共放了七天假,那還是第一天。
她不樂意,辯解:“我可以明天寫。”後天也行,還有大後天!
時瑾很不由分說:“不行。”他闆着一張俊臉,“笙笙,不可以拖延。”
她怎麼拖延了,才放假第一天!
她被氣到了:“時瑾,你不可理喻!”
然後她便不理他了,氣鼓鼓地把後腦勺甩給他。
時瑾對她很縱容,從來不惹她生氣,那是他們第一次吵架,事後,時瑾買了兩大箱黃桃冰激淩哄她,十幾歲的女孩子,特别好哄,就不生氣了,可吃冰激淩吃到拉肚子了。
那天,她到底沒能出去玩,不過,當然也沒有寫作業。
姜九笙抱住時瑾,趴在他懷裡笑了,她的青蔥歲月,有時瑾真好,她想,如果沒有那麼多坎坷,如果順順遂遂,她大概會一直和他在一起,從年少到成年,從告白到相愛,從校服到婚姻。
如果,她沒有去溫家,而是與他一起去了電影院。
然後,他跟她說,喜歡。
那她一定會點頭。
“當時不讓你去,”時瑾說,“是因為約你的是男同學。”
她詫異:“你怎麼知道是男的?”那時候,她的認知裡,隻有時瑾和别人,沒有男女。
時瑾說:“我派人跟蹤你了。”
姜九笙:“……”
那時候時瑾才十八歲,就這麼‘手段高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