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頁)

  “包大人也曾找大夫細細稱量過裡頭紫河車的分量,試圖尋找文裘二人證詞的漏洞,畢竟那一瓶丹丸,實在用不上兩個孕婦的紫河車,但二人堅稱炮制和煉制過程中損耗巨大,因此也不能作為證據。”其實該想的法子,都已經想到了,那文若愚确實奸詐,把所有的點都想到了,他與裘飛确實參與其中,但也無法證明包勉不知情。

  這就是紫河車案,最難攻克的點了。

  黎望略一思索,就明白為何展昭與包公都如此掣肘的原因了,一來是沒有直接證據,而來包勉乃包公的侄兒,有一層親眷關系在,倘若真的“疑罪從無”,恐怕難堵悠悠衆口。

  哎,所以這年頭養兒子不容易,養個侄兒居然也如此之坑,啧,也不知這包勉是如何考取舉人選官成功的,簡直讓人迷惑。

  “黎兄可有什麼新思路嗎?”

  黎望心想佛祖都難救蠢人,他能怎麼着啊,可那文裘二人确實可惡,于是他道:“我能見見那位包勉包縣令嗎?”

  按律當然不行,但展昭表示可以偷偷帶你進去瞧瞧。

  包勉被帶到開封府,因為秀姑案還未開堂審訊,所以他身上的官袍暫時還穿在身上,暫時也沒有收監,展昭帶着黎望來到看守的小院,一問衙役才知道,包大人提審了秀姑案的所有人員。

  “這才罷,剛好小生可以去旁聽案情。”

  由人轉述當然也有聽“庭審”來得直白,黎望也是開封府的老朋友了,衙内大半的差役都認得他,在側門給人留給“聽壁”之地,有展護衛作保,自然是可以的。

  黎望剛到,就聽到包公問罪包勉,包勉個性懦弱,且膽小怕事,在包公面前自然不敢作任何隐瞞,一五一十将自己的所作所為全部交代了個幹淨。

  “我都是受了文師爺的蒙蔽,是他說此案證據不足,我看那張叟除了一紙狀書,别無其他證據,若以此判罰,豈非錯判,這才放了那吳嘉。”

  “那你為何不讓仵作驗屍,隻草草了結?”

  “我不知情啊,等我知道時,那秀姑都被拉出去埋了,怎好再挖出來驗屍的。”

  黎望聽到此處,遞給展昭一個無語的眼神。

  下一秒,包公就拍了驚堂木:“包勉,是你做萊陽縣縣令,還是那文若愚做縣令,你就沒有一點兒自己的判斷能力嗎?”

  包勉慫慫應聲,甚至跪倒了地上。

  “那你事後,是否又收了那吳家五千兩紋銀?”

  “是有五千兩銀子,可那時吳家的謝儀,非是賄賂,還請三叔明鑒啊。”包勉哭求,都用上親人稱謂了,但包公向來隻論法理不論親疏,當堂就斥責了包勉的言辭。

  “謝儀二字,不過托詞罷了,你是蠢嗎?況且這麼大的‘禮’,你竟也敢收?”包公驚堂木一拍,又問吳百萬是否真有其事,吳百萬不過一小地方的首富,哪裡敢在開封府說謊,當即也認了。

  秀姑案水落石出,加上另有素芳的一條人命,包公當場鍘了那吳嘉的人頭,又判吳百萬行賄罪,罰苦役三年。

  至于包勉,則是十年流刑到嶺南,張松當堂就叩謝,至此秀姑案了結,但黎望從聲音就能聽出包公心中的愁緒。

  “黎兄可還要再見那包勉一面?”

  “可以嗎?”

  包勉判了刑,自然也就除了官服,押入開封府衙的刑犯,展昭自然有權利提審:“當然可以。”

  包勉雖是個糊塗人,但他也明白同死相比,十年流放根本算不了什麼,所以他被關押入牢,依舊在不停喊冤。

  他見到展昭,當即像見到了救星一般:“展護衛,你快同我三叔說,我真的是無辜的,我怎麼可能會讓人去那種事情!”

  展昭卻是不言,邁開一步讓出位置給黎兄。

  “你都收受賄賂,緻人慘死了,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

  包勉不認得黎望,但黎望一身錦衣,生得龍章鳳姿,還是由展昭帶來的,便知其身份特殊,可即便如此,也不是誰都能污蔑他的:“我沒有!你不要血口噴人!”

  “我如何血口噴人?那秀姑一案,但凡你仔細查證,必能定罪吳嘉,已有一條人命因此逝去,你卻輕拿輕放,毫不以為意,以緻那後來的素芳姑娘香消玉殒,她雖非你殺死,卻也因你而死。”黎望嘴毒起來,可絕對跟紮人刀子沒兩樣,“那吳嘉确實可惡,可你又哪裡有臉在這裡叫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