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該從哪裡講起。
在原森的記憶裡,這個家從未有過安甯。
就是在村子裡住着的時候,楊瓊芳也整日整日的與原臻吵架。
原森六歲那年,楊瓊芳鐵了心要搬進縣城裡住,卻不想這一搬反倒是方便了原臻。
最初發現原臻出軌,楊瓊芳隻以為是縣裡的某個女人,說不定是同事。于是去原臻工作的地方大鬧了一番,看所有的女人都像狐狸精,看哪個女人都不順眼。
“原臻!我為你生兒子,為你守着這個家,你他媽就在外面做畜生?你連畜生都不如!”
她把指甲摳進男人的手臂上,生生挖出一塊肉,陷在指甲縫裡,心裡爽快了,警告眼下這個懦夫,“趕緊和她斷了!”
之後一次又一次的動手打架,不過是為了宣洩内心的憤怒。這樣老實的男人也會偷吃,和村子裡吊兒郎當混日子的老混球沒什麼區别。
後來檢查出懷孕,她短暫平息了這股怒火,原臻也老實了許多,每天人模狗樣,清晨出去工作,晚上下班後就回家。
她懷孕三個月時,家裡出現一位客人,一個長相頗好的年輕男學生。
楊瓊芳最開始以為是原臻單位上的學徒工,本着主人的職責笑臉相迎。
男孩在門口不安地搓手,看向她講:“那個……請問原臻在嗎?”
“他去上班了,你不是他同事?”楊瓊芳也愣了。
“嗯、不是。”
“那你找他幹什麼?”
男孩不好意思地講,“借錢。”
楊瓊芳的臉色立刻變得不好看,“借錢?他的錢都歸我管,上哪來得錢借給别人?”
男孩茫然地擡起頭,“不好意思,請問你是……”
“我是他愛人。”楊瓊芳看男孩抿住唇匆匆點頭下了樓。
晚上跟原臻提到這個人,原臻臉色一變。
楊瓊芳以為他窩藏私房錢,立刻質問:“你是不是有事瞞着我?”
原臻低下頭梗着脖子喝粥,楊瓊芳使勁一拍桌子,原森一下沒拿住碗,還冒着熱氣的粥撒了一身。
楊瓊芳更來氣了,“原森吃個飯你也笨手笨腳!”
原森被燙得立刻跳開想脫褲子,一時間家裡雞飛狗跳。
換好了新衣裳,大腿還是火辣辣的疼,原森坐在桌沿旁,看着一言不發的父母。
“媽。”
“叫我幹嘛?”楊瓊芳一個冷眼掃過去。
原森不說話了。
他疼。
小孩子的皮膚還很嫩,稍微燙一下就起紅印,更别提一碗熱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