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随便出軌、也不會突然結婚——穩定的人。”陳雙毅解釋道。
陸施甯點點頭再點點頭,而後擡眼,“那麼你是嗎?”
陳雙毅略帶俏皮地眨眨眼,“我不像是嗎?”
陸施甯還是點頭。
“那我很像會穩定下來的嗎?”他問。
陳雙毅說:“起碼很長情。”
陸施甯:“噢。”
确實。
确實。
腦子壞掉了喜歡原森那麼久。
“你發小人還蠻特别的。”陳雙毅說,“不過我應付不來那種性格的人。”
陸施甯說:“你對他有意思嗎?他直的,勸你最好不要。”
陳雙毅嗆了一口水。
陸施甯補刀:“過來人的經驗。”
陳雙毅哭笑不得。
這頓晚餐吃到最後還算愉快,隻是回去的路上陳雙毅忽然說:”施甯,你好像很不喜歡自己。“
陸施甯想了想,回了句“還好”。
人在什麼情況下才能意識到自己對自己的喜愛不夠多?
應該是在周圍人都對自己有所關懷的時候吧,覺得那些關懷沒必要,自己一個人也能自愈。
陸施甯不希望浪費的别人時間,讓别人糾結于自己的事,可他越是這樣,纏在自己身上的線反而越緊越多,直到喘不過氣。
因為是個笨蛋吧。
車子停在道邊時陸施甯自己也要承認自己的笨拙,還有膽小和懦弱。被老人養大的孩子就是這樣,心思敏感、瞻前顧後,所有的事情都要演算到最糟糕的那步,越是害怕越是退縮,越會迎來最壞的結果。
老實說直到看見原森的那一刻他都不敢相信。
原來真的會追過來真的會抓着他不放。
可是為什麼。
完全沒道理。
明明抛下過自己一次,這一次也應該抛棄——他是這麼想的。
陸施甯知道自己在原森心裡是什麼位置,的确是特殊的,但這樣的特殊僅限于原森感到孤獨的時候。
可他是個人,不是路邊撿來的小貓小狗,他不生氣嗎不要怨嗎,憑什麼這個時候自己還要告訴他,是因為喜歡他才逃的。
說出來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嗎,讓原森覺得他腦子有病,然後徹底遠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