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5頁)

  “沒有便好。”樂臉上笑嘻嘻,可說出的話卻讓人不寒而栗。

  “若是有前罪而故意隐瞞,等縣丞知會鄉、裡得知後,對爾等可大為不利啊!”

  二人依然說自己沒犯過法,樂才帶過不提。

  過了一會,黑夫沒忍住,問道:“上吏,我二人是來縣裡服役的,最後期限是十月初一,若是誤了役期……”

  樂給他吃了顆定心丸:“服役之事不必操心,縣丞已向縣尉那邊發去文書,說明情形,汝等好好配合審案即可。”

  樂又告訴他們,今日詢問的信息被記錄下來後,會發往他們的原籍進行核查,并要求鄉、裡以書面形式進行答複,就叫做“爰書”。不僅原告如此,被告那邊也是這個流程,等他們身份都确認無誤後,就會開始正式的審訊了。

  黑夫道:“敢問上吏,大概何日能審訊?”

  樂笑道:“盜賊供認的籍貫并不遠,就在鄰縣,爰書來回隻需兩日,不出意外的話,三日後便能開始訊獄。到時候,汝等作為自告,要與所告之人對薄公堂,說明案發經過,列舉人證、物證,再相互诘問……”

  黑夫一愣,哈?感情這秦國審案,是讓被告原告互怼,法院默默旁聽,再做出決斷。

  到時候,打官司的雙方還得扮演自己的律師,唇槍舌劍一番?

  這倒是黑夫沒想到的,他對古代審案的印象,就是各種古裝電視劇裡的青天大老爺驚堂木一拍,手臂粗的闆子往犯人身上打去……

  末了,那小吏樂離開時,還撂下了一句話。

  “屆時,汝等隻需據實陳述,萬萬不可說謊!切記,切記!”

  等房門再度閉上後,季嬰開始發愁,因為他雖然聽鄉中小吏科普過一些律法,尤其對犯了什麼事要罰款多少記得很清楚,但卻從未與人訴訟,對薄公堂。

  “怎麼辦?”他看向黑夫,問道。

  “涼拌!”

  黑夫卻倒頭便睡。

  由此看來,這秦國不愧是以法家聞名于世,審起案來一闆一眼,有自己的規矩,而不是按照官吏個人喜好胡來。

  且不說這件事己方占理,就說他前世在警官學院時,可是上過刑訊課的,還去法院旁聽過許多次,不就是跟被告對質麼,怕個鳥!

  一時間,黑夫竟期待起三日後的“訊獄”來。

  ……

  在一般人想象中,古代的審案,大概是這樣的:

  縣衙外,人山人海,大堂之上,寫有“明鏡高懸”四個字的匾額高挂正中,下面端坐着縣令老爺,頭戴烏紗帽,堂下擺着龍虎狗三把鍘刀。當人犯被押上來時,兩旁衙役高喊“威武”,青天大老爺便“啪”地一拍驚堂木,指着人犯道:“先打他三百殺威棒!”……

  然而到了“訊獄”,也就是法庭上見那一日,黑夫看到的情景卻是這樣的:

  這場審訊并沒有放在縣寺衙門,而是安排在一牆之隔的縣獄,縣獄内裡是牢獄,外面是正堂。從外表來看,就是個狹小的庭院,一點沒有官府應有的氣派,隻是那些石子鋪成的路面,連落葉都清掃得幹幹淨淨。

  進入正堂後,黑夫發現這裡也沒有可以讓人擊鼓鳴冤的地方,更不對外開放,一扇“罘罳”,也就是土制的屏風擋在人口處,上面塗成白色,又用墨寫着幾行秦國篆字。

  黑夫本來就識字,不然哪能到軍營裡還可以給家裡寫信?卻見上面寫的是篇名為《為吏之道》的文章。

  “凡為吏之道,必精潔正直,慎謹堅固,審悉無私,微密纖察,安靜毋苛,審當賞罰……”

  然後就是什麼“五善”“五失”……這是秦國對大小官吏的要求,翻譯成白話文,就是要廉潔奉公,忠于職守,禁止假公濟私,要親近百姓,做官要為百姓除害興利之類的,應該和《中共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裡的内容差不多。

  總之,看得黑夫發愣,這還是傳說中的“暴秦?”

  “希望今日審案的官吏真能做到這幾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