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第9頁)

  這天傍晚,抄到一半時,他的弟弟敢又登門拜訪了,并告知了喜,那湖陽亭長黑夫今日在集市上所做的“義舉”。

  “兄長怎麼看?”敢坐在喜的對面笑着問道。

  喜沉吟許久,和縣右尉、左尉的關注點在黑夫得名、釣名不同,喜關心的是,黑夫這麼做,是否違反了律令?

  “黑夫是借錢給去疾,讓他還清罰款,秦國隻是不允許用屋舍等财産抵押借債,但單純借錢,隻要契券符合規程,并不違法。至于黑夫自己當場毀契,不要那四千錢,是他自己能夠決定的事,也無人能追究他的過錯,但是……”

  喜拿起案幾上的一根竹簡,上面記錄的,正是他今日對公士去疾的判決,簡明扼要的判處,卻能決定一個人的後半生,決定一個家庭的存亡,這竹簡很輕,卻也重。

  喜很明白它的重量,他不是薄性無情之人,隻是覺得,這世上最大的公正,便是一切按照法度辦事。這個過程中,自己的喜惡情緒,都要統統撇去。

  “商君言,言不中法者,不聽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為也。”

  這句話的意思是,凡是不符合法律的事,不聽從,不提倡,不推崇,也不去做。

  在喜看來,黑夫的所作所為,沒有違反律令。但黑夫以私人市恩于犯罪者,雖然得到了全縣的贊譽,卻已經逾越了秦律的精神,是一種危險的行為。

  他以為自己是誰?區區一個小亭長,才上任沒幾天,才辦了一次案,就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比律令公正,能代律令行賞罰麼?

  安陸縣人也是糊塗,對這樣的行為,怎能一味推崇贊賞?

  禍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愛惡。

  “兄長要追究斥責那亭長麼?”并不是每個秦吏都奉律令如神明,喜的弟弟敢便無法理解兄長偏激的想法,他和安陸縣百姓一樣,對黑夫的義舉較為贊賞。

  喜卻搖了搖頭:“身為法吏,對法禁以内的事情不可寬容,對法禁以外的事情也不必苛刻。”

  準繩就擺在那裡,執法者隻需要看人們是否逾越了它,決不能因為自己的喜惡,把準繩無限擴大,将明明踩在繩外的人,也給套進來。

  雖然心中有些不快,但喜并不會為此追究黑夫,那樣的話,他豈不是也成了那種憑借自己好惡行事的人了麼?

  “隻要他的所作所為依然在法度之内,那就随他去吧!”

  送走弟弟後,喜看着案幾上抄了一半的律令文書,突然想到黑夫今日請教他時說過的話,想起自己剛剛為吏時,經曆的那起冤案。

  “審當賞罰,毋罪無罪,我當真做到了麼?”

  但片刻動搖之後,他便恢複了昔日的堅持。

  “我問心無愧,至少,無愧于律令!”

  ……

  黑夫這時候尚不知道安陸縣百姓、官吏對他的種種毀譽評價。

  他也不太在意,因為黑夫一直覺得,榮辱之責在乎己,而不在乎人!這次的事,他也敢拍着胸脯說,自己無愧于心。

  在甩掉公士去疾後,黑夫先是在夕市的牛馬欄轉了轉,看了下耕牛,這是黑夫得到一萬多錢巨款後,第一樣想買的東西。

  “春耕就要到了,雖說今年不會再有裡吏刁難我家,但若是家裡有頭耕牛,伯兄和驚耕田犁地,也能少些勞累。”

  黑夫考慮到自己今年沒幾次回家的機會,便沒人在農活上幫襯衷了,而家裡多一頭牛,相當于多了三個勞動力。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等他在牛馬欄那邊轉了一圈,問了問價錢後,才發現自己想的太簡單了。

  原來,一頭耕牛最便宜也要七八千錢,好點的甚至上萬。這時候,黑夫才覺得,方才一眨眼就燒了的4000錢債券,的确有點壕過頭了。但他并不後悔,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黑夫認為那是自己該做的。

  耕牛如此貴重,是許多中人之家最值錢的财産了,相當于後世買輛車,可不能随便挑一頭……

  挑牛挑馬是一門學問,民間甚至有專門的相馬者、相牛者,還編了一些口頭禅,比如看牛,就是“眼圓且大,眼白與瞳仁相通,脖長腳大股闊毛短者為佳”,但黑夫隻是聽人說過,自己親自看時,依然一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