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3頁)

  巴忠介紹道:“他是賨(cóng)人武士,這個部落也被稱之為闆楯蠻,乃是巴人八部裡,最為骁勇善戰的一支。據說八百年前,闆楯蠻曾作為巴師精銳,參加過武王伐纣,牧野之戰,巴師勇銳,作為前鋒,歌舞以淩殷人,殺得殷人流血漂橹,故世稱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後舞也……”

  這麼一說,黑夫就想起去年在魏地戶牖鄉,第一次去鄉豪張家做客時,張負所說的周武王“大武”之舞,好像原型就是巴人之舞呢。在生死搏殺的戰場上,一邊沖鋒陷陣,一邊唱歌跳舞,還真是一個獨特的民族。

  丹虎似乎也聽出主人在和黑夫誇獎他,便自豪地拍了拍自己結實的臂膀,指着上面的虎形紋身叽哩咕噜地說了一通巴人方言。

  “他說了什麼?”黑夫很好奇。

  “丹虎說,他可是巴人裡的射虎勇士。”

  黑夫詫異:“虎不是被巴人崇尚麼?我看君之船上,還塗着白虎圖案。”

  巴忠笑道:“巴人崇虎不假,以射殺猛虎為榮也不假,因為虎會吃人,人隻能殺之。吾等認為,這相當于得到了虎的兇悍和氣力,而射虎勇士,也将被部族推崇,在身上紋虎作為标準,不管到了哪個部落,都能被當做貴賓接待。”

  “再者,射殺猛虎,官府亦有獎勵,據說先君昭襄王時,有白虎作亂,于蜀、巴、漢之境,傷害千餘人。昭王乃募有能殺虎者,賞邑萬家。時有巴郡阆中巴人廖仲等射殺白虎。昭王以廖仲是巴人,不欲加封,乃令巴郡守與其刻石為盟,免其一頃田之租稅,雖有十妻,不輸口賦之錢……這之後就變成慣例了,隻要能射殺傷人性命的猛虎,便可減免其家租稅口賦。”

  黑夫贊道:“原來如此,真壯士哉!”

  巴忠将這句話對丹虎翻譯了,巴人武士想法簡單,他似乎很高興,看黑夫的眼神和善了很多,甚至拿起背在身上的那個黑不溜秋的圓底小陶罐,二話不說,就遞給了黑夫……

  “這是?”黑夫不懂其意,疑惑地看向了巴忠。

  “丹虎是想與左兵曹史分享這罐中的鹽巴。”

  巴忠解釋說,巴人的祖先廪君曾在鹽水落腳,而巴人所在的峽江諸地,都盛産井鹽、岩鹽,世代與鹽密不可分。巴人不習慣用秦國的半兩錢,而是把鹽、布作為貨币。

  巴人武士們也認為,正是這些食鹽,使他們有足夠的體力投矛、揮舞那标志性的青銅柳葉劍,所以就随身攜帶。進食時用鹽巴就着鮮魚下飯,作戰前也磕一小塊,希望能得到鹽水神女祝福。碰上聊得來的人,與其分享鹽巴,也是一種巴人的禮儀。

  “就跟後世見面發根煙一樣?”黑夫哭笑不得。

  丹虎已經把鹽罐遞到了黑夫面前,盛情難卻,于是黑夫隻得接過鹽罐,挑了一塊鹽,在丹虎熱切的目光中含入口中,一股澀澀的苦鹹味頓時充斥了他的嘴巴……

  這滋味,真是終生難忘。

  見黑夫吃了鹽巴,丹虎顯得更高興了,又說了一大通巴人語言,巴忠翻譯道:“丹虎認為,左兵曹史也是勇士,希望有機會與與比試武藝。”

  “我恐怕不是他對手。”黑夫搖頭,心裡暗道,若是東門豹與此人相鬥,不知誰更勝一籌?

  好不容易等丹虎出船艙口守着時,黑夫才往自己口中灌了些淡水,眼看巴忠似笑非笑,便道:“我見君與其餘人皆不同,不僅能說夏言,穿夏服,還知道典故,不似巴人,卻似秦人……”

  巴忠道:“我家乃是當地君長,從小母親便請了夫子來教我言語、文字、禮儀,也習慣了穿秦人的衣裳,梳秦人發式。而且嚴格算起來,我昨日自稱蠻夷,其實是錯的。”

  他指着自己道:“在戶籍上,我其實是個‘夏子’!”

  “夏子?”

  黑夫在江陵也翻閱過專門管理道上蠻夷的《屬邦律》,見到這個詞,頓時了然。

  他記得那律文上有這麼一段法律答問:“真臣邦君長有罪,應判處耐刑者,可使以錢贖罪。”

  又問,什麼叫“真”?答:臣屬于秦的臣邦蠻夷父母生子,稱為真。

  什麼叫“夏子”?答:父為秦人,母為臣邦蠻夷,其子稱為夏子。父為臣邦蠻夷,母親是秦人,其子也稱為夏子……

  可以這麼理解,“真”就是少數民族戶口,“夏子”就是秦人戶口。有趣的是,秦國規定,隻有父母同為少數民族,生下的孩子才是少數民族戶口。而不管父親還是母親,隻要有一方是秦人,生下的孩子就不能是少數民族,隻能是秦人戶口……

  這項制度就很令人玩味了,秦王并巴中,以巴人内五氏,外八部為蠻夷君長,賜予他們不更爵位,枳縣巴氏甚至被封為大夫,對其繳納的租賦進行減免。

  與此同時,秦國又往巴地移民,鼓勵當地巴人君長世尚秦女,秦人的戍卒流放犯也被鼓勵迎娶巴女。

  這項措施結合《屬邦律》裡不同族屬成婚生娃如何落戶的規定,勢必産生一個必然結果:真正的巴人越來越少,秦巴混血,卻被認為是秦人的當地人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