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第1頁)

  “如今黑夫身為中郎戶令,職責是宿衛禁中,卻言匠作考工之事,這算是越官了罷,是否要我指使熟識的禦史們上疏批駁他?”

  “吾弟,你真是白白在官場中厮混這麼多年。”

  趙高放下杯盞,細長的眼睛瞥着自己的弟弟,冷笑道:“按你的說法,我身為中車府令,管的是執掌乘輿,卻時常書寫诏書,編訂文字,是否也越官了?”

  “這……”趙成擡起頭:“這不一樣,兄長是得了陛下允許……”

  “總算說對了。”

  趙高起身,負手道:“如韓昭侯的典帽官一般,沒有知會君主,自顧自地做了,那叫越權。”

  “但做之前禀報陛下,或者得了陛下指派,那就不是越權,而是唯上命是從。”

  趙高不僅娴熟文字,還精通律令,越是琢磨得透徹,他越是發現,在帝國的基層,律令是嚴酷而不近人情的。

  在縣上,一個人不好好務農,想要做商賈工匠,那他就是不務正業,要遭到秦吏訓斥。

  在郡上,一個小吏不做好本職公務,卻終日做些無關的東西,亦是越官違法,要遭到監禦史舉咎。

  然而,當一個人的官職做到了朝堂之上,身處君側,職權就會變得模糊起來,太尉空缺已久,右丞相是個擺設,廷尉李斯時常在做丞相的活,中車府令趙高兼着谒者的工作。

  這些事情嚴格來說不合律令,之所以堂而皇之,隻因為皇帝一句話。

  趙高問:“你知道,程邈在雲陽獄住的那間牢房,之前住過誰麼?”

  趙成搖頭不知。

  “韓非,韓非當年也被下獄雲陽,可他的下場卻不如程邈。”

  趙高淡淡地說道:“韓非之罪不至于死,但陛下發現此人一心存韓,無法為己所用,依然決定賜死他。程邈之罪按律當斬,但陛下念着他修訂文字或有一天派得上用場,便留了他一條命。”

  還有他自己的例子,趙高當年犯罪當死,依舊是皇帝一句話,就駁回了蒙毅的判決,趙高官複原職。

  合法麼?顯然不合法,但卻是君主權勢的體現,沒人敢說半句不是。

  在大秦,皇帝想殺誰就殺誰!

  在大秦,皇帝想用誰就用誰!

  帝在法上!所以官員是否越權,陛下說了算,律令也得站一邊去。

  “你不懂陛下心意,竟想以越官之罪去舉咎黑夫,除了打草驚蛇,有何用處?再者,這等小事,隻要陛下将黑夫平調至少府或司空任職,不就解決了。”

  趙高教訓完不成器的弟弟後,讓他将新的竹簡在案幾上鋪好,還要繼續寫下一章。

  落筆之前,他點着趙成道:

  “你記好了,使奉法遵令者無或缺賞,犯法違令者無所逃罰,叫做法。辨别忠奸,賞罰莫測,叫做術。權重位尊,手握殺生之柄,勝衆之資,這叫做勢!”

  “陛下乃是以商鞅之法為基,又雜用申韓之術,并執柄以處勢的明主!明主決定的事,萬萬不可質疑,小心旁觀即可。”

  他心中卻又暗喜:“那黑夫立功心切,卻不知道,失了中郎戶令之職,他便遠離了陛下。縱然僥幸成功,升官得爵,又能如何?真是得不償失。”

  韓非說的好啊,飛龍乘雲,騰蛇遊霧,雲罷霧霁,而龍蛇與蟲蟻同矣,則失其所乘也。賢人而诎于不肖者,則權輕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賢者,則權重位尊也。

  而朝臣們的權力,又是從何而來的呢?

  隻是君權的殘羹冷炙罷了,皇帝高高在上,都不用大呼“嗟來食!”天下人便如饑似渴地匍匐在腳下。

  趙高已經看透了大秦權力的結構,管他律令多缜密,管他爵位多森嚴,管他什麼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發于卒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