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第1頁)

  衆人相互之間并不陌生,普通的販夫販婦,往往局限于一鄉一邑,中等的商賈,也隻在郡縣内揚威,可若想到達“百金”的程度,跻身大商人行列,往往少不了和同行打交道。

  所以他們之間,或是相互合作的夥伴,或是曾有過節的對手。但現在,卻都和和氣氣地見禮,商場之上,追逐的無非是一個利字,冤家宜解不宜結,更何況,自從秦滅齊侯,商人的最大的敵人變成了同一個:官府!

  相互寒暄後,大夥也讨論起共同關心的話題:“今日膠東郡守忽然送帖,請吾等至此宴飨,不知是為了何事?”

  “恐怕筵非好筵啊。”

  來自琅琊的商人管宴面露憂慮,這些年秦朝對商人的政策,讓他覺得,但凡官府找,基本沒什麼好事!

  “然也,秦人最厭商賈。”

  衆人紛紛附和,秦朝法家執政,從商鞅時代起,就極度讨厭商人。商鞅認為,商賈喜歡四處流竄,最不聽話,一個商人從事末業成功,就會引得十個農夫不好好種地,所以必須抑商。

  首先,把鹽鐵等事關國運的東西一律收歸官府所有,加重商稅,酒、肉等皆課重稅,使從業者無利可圖。

  同時,又在律令裡,降低商賈的地位。昔日天下七雄,秦國商人最賤,與贅婿并列,一旦有徭役、戰争,商人總是最先被征發。秦國軍隊明文規定,不必憐惜商人及其子孫的生命,無論什麼髒活、累活、危險活都要派他們去幹!

  這種情況下,秦國商業基本被官府控制,頂多在官府控制不到的邊地,出了烏氏、巴清這種夷狄大商,但最終也被朝廷招安,做了紅頂商人。

  黑夫他們家的南郡紅糖之所以能成功,也是立足于江南這塊處女地,鑽了法律的空子,可也沒自由幾年,如今遍布江淮的糖坊,統統收為官營。

  但東邊的齊國,卻與秦走了完全相反的路線,早在太公望時期,齊國處瀕海鹽堿之地,不适于農耕,于是因地制宜,通過工商業來拉動經濟,終成魚鹽之國。

  齊桓公時,管仲進一步提出了“本肇末”的觀點,士農工商皆國之柱石,設工商之鄉,還鼓勵商賈将魚鹽運往梁、楚,為齊國賺取外快。

  田氏雖為卿大夫,卻亦是靠海魚、木材來收買人心的,對商賈也很寬容。兩百年來,齊賈遍布關東,巨賈們可與封君分庭抗禮,公然穿紫衣招搖過市的不在少數……

  可這種商業繁榮的黃金時代,在田齊滅亡後就結束了,秦朝将關中的政策搬到齊地,下令禁止商人衣絲乘車,禁止商人及其子孫做官,并規定商人要交納加倍的人口稅……

  秦始皇東巡時,甚至将“上農除末”刻在琅邪台上,作為國策,公布于天下!

  齊地商賈的好日子結束了,十年來,不論是從事農、牧、漁、礦山、冶煉,還是奢侈品的商賈,都舉步維艱,社會地位一落千丈,還要提心吊膽,生怕被官府随便安一個罪名就抓起來。

  所以今日,十三名巨賈,才穿得比普通百姓還寒碜!……

  但百足之蟲死而不僵,齊人八百年的重商傳統,絕非一朝一夕改變,這種抑商政策,并沒有徹底打垮齊地商賈。相反,齊地流傳着這樣的話:

  “由窮變富,務農不如做工,做工不如經商,女子做手工不如賣俏……”

  秦朝雖然抑商,也不見得工匠和農夫日子好過,巨額重稅擺在那,老實巴交做工做農,依然過得貧苦,投機博利的收益反而更大些。

  在齊地,因為秦吏稀缺,官府也無法像關中那樣,管到基層。市肆裡闾,依然是商賈的天下,臨淄、即墨,這些通邑大都之中,至少有三十幾種行業,每一種行業都有壟斷的大商人,每年的收入遠超黑夫這“兩千石”工資十倍百萬!

  “羊肥了,就會被殺,韭長了,就會被割!”

  琅琊商人管宴對秦朝意見不是一般的大,冷冷道:“二三子可别忘了算缗之事!”

  衆人皆歎息,原本他們還能盈利,可自從那項政策出台後,經商已經無利可圖。

  齊地商賈的富裕,被東巡的秦始皇看在眼裡,去年,皇帝回到鹹陽後,除了将一部分齊賈強遷到關西外,還在丞相李斯提議下,頒布了一項針對商賈的新政策。

  凡屬工商業主、高利貸者、囤積商等,不論有無市籍,都要向官府财産數字,并規定凡二缗(一缗為一千錢)抽取一算,即二百文。而一般小手工業者,則每四缗抽取一算。這叫做“算缗(mín)”。

  官員、長者和軍人外,凡有馬車的,一乘抽取一算,販運商的轺車,一乘抽取二算,船五丈以上者,亦抽取一算!

  若有隐瞞不報,或呈報不實者,沒收全部财産!并罰戌邊一年!

  這是公然向商人收“财産稅”了,此策一出,天下商賈哀鴻遍野,盈利較多的行當還好,利薄者,直接就入不敷出了。

  很多人都萌生了:“不做商賈還不行麼?”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