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不差,過去是沒有學習的渠道,來到軍營這段時間,韓信可一天都沒閑着。
去疾詫異地将韓信重新打量:“你接着說。”
韓信道:“朱皂輕我,箕坐無禮,最重要的是,他不服我命令,還出言不遜,說我若有膽量,就殺了他,否則就也鑽一鑽他胯下。”
“我三次相勸,他卻依舊謾罵不休,韓信無奈,便援引戰誅之法,斬之。此來并非自首,而是帶回首級,向軍正丞禀明經過!”
去疾搖頭:“雖有此法,但你殺朱皂是在大營附近的林場,而非戰陣,縱然朱皂不從号令,你大可将他拘了,禀明軍法官處置……”
“林場,便是韓信的戰陣,事急不得不從權!”
韓信垂首道:“聚卒為軍,有空名而無實,外不足以禦敵,内不足以守國,此軍之所以不給,将之所以奪威也。什長雖小,亦是軍吏,若失了威信,便無法約束兵卒,兵卒不從吾令,散漫無禮,使得徭役、刑徒乘機作亂逃跑,出了事,這罪責,誰能承擔?對這種害群之馬,韓信不得不即刻誅之!以震懾衆人。”
去疾似乎被說服了,點頭道:“你才上任兩日,是如何說服其他人,助你拿下朱皂的?”
韓信道:“朱皂自大,自诩為昌南侯同鄉,常欺辱衡山郡兵,旁人深恨之,當時,他既不敢冒死殺我,那就隻能被我所斬。”
去疾明白了,但韓信卻讓他更加驚異,做事條理清晰,該殺人時絕不遲疑,這還是那個鑽人胯下的膽小鬼麼?
他在案幾上記了幾筆,看向韓信。
“最後一個問題。”
“軍中不少什長,縱然屬下有不服号令者,頂多層層上報,由軍法官抓住此人,打幾鞭子而已,你倒好,直接殺了!真是膽大。既然如此,為何在家鄉,卻因膽怯而鑽人胯下?莫非這是不實之言?”
韓信咬咬牙:“韓信的确曾在家鄉受胯下之辱,但當時,他辱的是我一人,與之私鬥則犯律。而現在,朱皂辱的,卻是軍法軍紀,殺之無罪!”
“于私可退,于公,不可退也!”
“好,好一個于公不可退。”
去疾肅然,讓韓信先退下,他召同什數人上堂,詢問經過,與韓信所言一樣,便與左右商議一番後,下令松綁。
“朱皂不服号令,韓信依軍律殺之以正軍威,無罪,你可以走了!”
……
與民事不同,秦軍的軍事法庭極其高效,給這起案子定調後,左右有些遲疑地問去疾:
“軍正丞,就這樣放了?那小什長雖然說了一堆漂亮話,但依我看,他還是因私怨殺人!”
秦律把有無犯罪意識,作為量刑定罪的主要依據,在屬下看來,隻要證明韓信有報私怨之嫌,便能再次緝捕!
去疾瞥了一眼屬下,說道:“大将軍無所不誅,什長得誅十人,這是軍法上所寫,字字在錄。朱皂不從軍令,韓信殺之,合理合法,那便無罪。”
“但他殺的,可是南郡人啊……”屬下面有不平,他與朱皂是同縣老鄉。
“南郡人犯法便殺不得?得供着?這話是誰說的?”
去疾大怒,拍案而起,雖然他也是安陸舊部之一,但對那些打着“南郡子弟”名号,違規亂紀之輩,卻深惡痛絕。
“傳我之令,将朱皂頭顱懸在轅門上示衆,這件事,也正好給營中衆人提個醒。”
去疾掃視來自南郡的書佐小吏們,冷笑道:
“軍中與縣鄉鄰裡,還是有差别的!那朱皂還自诩為南郡子弟,君侯鄉黨,欺辱外郡兵民?呸!這種老鼠屎,死了也好!省得敗壞君侯名聲!”
衆人頓時讷讷,不敢再言。
去疾則将這件事寫入記錄的爰書裡存檔,嘴裡還嘀咕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