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第9頁)

  “勞作之餘,就像現在,辍耕之壟上時,常摸着手上的繭子,空空的腹中,怅恨良久,于是我便對一起庸耕的同鄉說了一句話。”

  “說了什麼?”士卒們好奇地湊過來。

  “我說‘苟富貴,無相忘’!”

  陳勝這一句話嚷得很大,仿佛也是對身旁數百士卒說的。

  他站起了身,指着腳下土地道:“富貴就在腳下,第一個刨到的人,倍其賞,加酒肉!”

  這下士卒們好似打了雞血,複又站起來,在山包腳下拼命幹活,挖出的土又被人運走,整個過程極其熟練。

  陳勝滿意地看着這一幕,招呼遠處的一名方士過來。

  “這下面,當真有大墓?”

  生活不易,改行當了摸金定穴的方士一口咬定:“郡尉放心,此必為中山國的大冢!”

  原來,陳勝帶着這批人來此窮縣,可不是為了開荒種地,而是“盜發冢”。

  在秦朝,盜墓可是大罪,律令規定,當與傷人緻殘、訛詐、殺人及拐賣人口等同罪,都應處以磔刑,南郡安陸縣某黑亭長上任之初,就因為捕獲一群盜墓賊而揚名發迹。

  但眼下番吾複歸趙國,出于對秦的憤恨,趙王歇将秦律一概廢棄,複用趙國律法,看似有法,實則整個國家都成了法外之地,輕俠賊人的樂園,社會一片混亂,被派在各地的都尉、司馬們甚至還有裝成盜匪劫持來往行人,殺人放火。

  這都沒人管,陳勝不過是盜個墓,更無人來說他了。

  至于道德譴責……更不存在。

  “入鄉随俗啊。”

  陳勝也不由嗟歎:“若在陽城,在楚地,我這麼做,恐怕要被人戳脊梁骨,咒罵我斷子絕孫,但在恒山郡,盜冢不過是尋常事,飯後談資耳。”

  這恒山郡地薄人衆,光靠那點土地可養不活數十萬百姓,于是就形成了懁急,仰機利而食的民俗。

  男子們平日裡不喜勞作,相聚遊戲,悲歌慷慨,沒錢花了就相約剽掠搶劫,晚上挖墳盜墓,私鑄錢币。女子的興趣也不再是織布好好過日子,常彈奏琴瑟,跕着木屣,到處遊走,向權貴富豪獻媚讨好,入後宮,遍諸侯,再不濟也能做倡優。

  先前陳勝自告奮勇,随陳馀離開楚國北上入趙,又一同投了趙王,奉命來收取恒山郡。靠着陳馀是苦陉大氏的女婿,得到了本郡豪貴士人響應,輕易得手,陳馀做了苦陉君,恒山守,陳勝則作為他的副手,恒山尉。

  理論上,在陳馀南下随項羽西擊秦時,恒山郡該由陳勝說了算,但陳勝很快就發現了,當地豪貴士人欺自己是外地人,竟公然架空自己,在郡治東垣發号施令,他們還買通趙王近臣,打發陳勝到西邊攻打井陉關。

  陳勝心裡憋屈,但初來乍到根基淺薄,隻能領命。

  隻是月餘前,陳勝久攻不克的井陉關卻不戰而降,原來是秦河東守趙成投靠了六國,趙軍李左車部順利從河東進入太原,全取此郡,井陉遂下。

  陳勝揣度聯軍西擊秦是場硬仗,且項羽吝啬,有功不賞,故不願參與,滞留在恒山郡靈壽縣。

  入秋後,先前趙人出于報複心,屠戮秦吏,焚毀縣寺的惡果開始顯現。

  趙歇名為趙王,實則失去了對基層的控制,曾被秦人壓制的各地豪貴鄉老開始擡頭,接管了地方,趙國在事實上,又恢複了封建制。

  如此一來,不論是田租、口賦,都得先從鄉紳手中過一道,最後給到陳勝這郡尉頭上的就極少。

  “我如浮萍,難以在恒山紮根,這樣下去可不行。”

  陳勝在發覺自己不論怎麼做都無法融入恒山本地豪貴士人中去後,陳勝開始改變思路,從下層着手……

  “我,黔首之子也!”

  陳勝開始模仿他聽到的,南方武忠侯的治軍之法,不再掩藏自己低微的身份,欲與底層人打成一片,獲得立足之地。

  除此之外,既然在趙王歇處讨要不要養兵的錢帛,陳勝開始另辟蹊徑,對當地傳聞已久的“番吾中山王墓”打起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