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第8頁)

南嶺王起身,拄着拐杖在保镖的攙扶下往外走。

“老爺子,您慢點。”雷震在後面關心道:“晚上我再專門去您家謝罪。”

南嶺王擺擺手,坐進車裡離去。

看着對方的三輛車離開,雷震這才點上根煙,慢悠悠的抽起來。

“師傅,晚上還去謝罪?”

全程被無視的親王終于有說話的機會了。

“去吃飯。”雷震彈彈煙灰道:“該花花,該省省,有大餐蹭,幹嘛去吃煲仔飯?”

有道理!

煲仔飯管飽,但沒有乳豬香。

第414章

我真不想剽竊

家法,家長統治本家或家族的法度。

先有家法再有族規,其後才是法律。

在封建社會,家法族規甚至淩駕在法律之上,不能說它不好,也不能說它好。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這是是同姓家族制定的公約,用來約束本家族成員,哪怕時到至今,全國各地的族譜都有族規、譜禁、宗規、祠規、家範、族約、族訓、家訓等條款。

孩子起名大多都按輩分排序,這是幾千年來不斷層的文化影響力。

哪怕時到至今,城市化普及,依舊很重視。

混的越好,越重視;混的越差,越不重視。

這種反差也從側面反映出族群的力量,倘若在混亂時期,同姓、同根、同源,就能提供保護。

其本質還是動物的群體本能,為了安全。

嶺南王家族的規矩更多,趙智清當天回去就接受了家法。

五十多歲的人了,跪在祠堂裡,後背被荊條抽的皮開肉綻,差點就昏死在裡面。

但趙智清不敢昏,隻能咬牙撐着。

直到晚飯的時候,才被人攙着來到宴會廳。

看到他的慘狀,雷震忍不住我靠了一聲,難以想象執掌趙家的老大,竟然被打的這麼慘。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你可知錯?”老爺子聲如洪鐘,盯着大兒子的眼神銳利。

“父親,兒子知錯。”

趙智清跪在地上,惶恐認錯。

“錯在哪裡?”

“我不該隐瞞馴狗場的事,更不該把地方交給外人,任由其做違法亂紀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