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第5頁)

或者說,把刀往以他為代表士大夫階層的身上砍。

他剛才所提的兩個建議,其實都是在這麼做。

但無論是将士大夫的言行規範寫入律法,還是大興官學,都是治标之法。

因為法律再規範,執行起來肯定有漏洞。

官學再興盛,士大夫階層的先發優勢是抹除不掉的。

至少幾十年内,大宋的高官,絕大部分仍然會來自于世家大族。

一個普通家庭的孩子,就算他闖過了科舉那一關,進入了官場。

但面對着完全陌生的環境,沒有人給他指導的情況下,僅僅熟悉情況可能就要三五年。

要是悟性再稍微差點兒,等他們徹底了解了官場的規則,可能大半生都已經過去了。

這其中當然會有一些天賦異禀之人,但大部分人終其一生,可能也就是個八品七品,甚至是九品官。

但一個世家大族出來的孩子呢?

人家的長輩哪怕同樣是個九品八品的官員,但人家在官場上浸淫了一輩子,對于一切規則早就谙熟于心。

人家的孩子在入仕了以後,每一步該幹什麼,人家早就規劃的明明白白,隻需要按步就班的去做就行。

這樣的情況下,人家的進步怎麼可能會慢呢?

正是因為知道這個,李睿才把前面的兩個辦法,稱為治标之法。

而他最後提出的建議,才是他心中的治本之法。

因為親親相隐發展到現在,早已經不再局限于君權、父權、夫權。

而是滲透到了社會的方方面面。

最簡單的一個例子,民告官!

相比于之前的朝代,大宋朝對于民告官的事兒,其實寬松到了令人震驚的程度。

因為,大宋專門設立了登聞鼓院和登聞檢院,用來處理百姓的訴狀。

而且,這些訴狀能直接遞到皇帝的手裡。

相比于前朝,尤其是相比于幾百年後的某鞭子朝,這項制度簡直先進到不像是在同一個世界。

畢竟,某鞭子朝的民想要告官,無論能不能告赢,可是都要先打五十大闆的。

試問,有幾個人的身闆兒,能頂得住五十大闆?

碰上有經驗的獄卒,一闆子,就能要你的命。

但就算是這樣,大宋的民告官依然有非常多的限制。

比如,隻有‘官典犯贓、襖訛劫殺、灼然抑屈’這一類嚴重的事情,才能直接到鼓院或者檢院告狀。

至于其他事情,則必須一級一級的上告。

如果越級上告,就會有專門的‘越訴法’等着你。

為什麼在民告官如此寬松的大宋,依然對民告官有這麼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