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1頁)

  從前我便學東西上手很快,但耐心不夠,不能持久。如今改了這毛病,暑假便隻在市立圖書館,文化宮,我的房子,小毛家的修車場這四個地方待着。

  有時候小毛來找我,他很快也對吉他感興趣起來。年輕人喜歡吉他很正常,按他的話說,學這個可以吸引一圈女孩子。

  我便認真的教他。我和他能玩到一塊,純粹是因為我們無論做什麼都很投契,他也上手很快,并且找了很多吉他伴奏的民謠譜子,跟我一起練習。

  他的聲線很好,唱齊秦的歌是一絕。吉他不過學了個三流水準,就敢拉着我到廣場的夜市上去唱歌,面前還擺着一個倒翻的草帽,還真有人往裡面扔錢。我們玩的很瘋,也很盡興。

  父親也很高興,有空了就到夜市上去聽我們唱歌,然後扔點錢讓我們哈哈一樂。我如今才發現,父親真的是很會生活,也熱愛生活的一個人。母親配不上他。

  我寫出的第一幅讓老師點頭稱許我進步了的字,被父親拿去了,裝裱好了挂在了他的辦公室裡。這對我而言,就是最好的獎勵了。

  時光匆匆而過,寒假的時候我滿了十八歲,除了去考了駕照,便是練字看原文書。父親又讓我去學拳擊和散打,說如今到處治安都不好,男孩子還是能打一點好,隻要不惹禍就行。

  我有些無語,其實我原本就不是什麼乖寶寶,不過既然父親說了,我仍是去學了。父親又讓人在我房裡給我吊了個沙袋,讓我大冬天也有了個可以出汗發洩的地方。

  父親的工廠在過年前極忙,反正我事情不多,有空了便去父親的身邊幫忙。閑下來的時候就在他辦公室裡看書,有時候陪他一起去談生意,見客戶。都是我做慣了的事,自然沒有什麼為難的。但是父親不知道,他直說我有天分,适合做生意。

  其實我和父親平時相處的時間極少,他工作忙,也逃避那個吵雜的家,不到睡覺的時間不回家。我則早就搬了出去,偶爾回家露個面,不過是應付差事。所以這段時間,我們父子天天在一起,就如同那時候我畢業了,跟在父親身邊辦事一樣,對我來說是很寶貴的。我那時候因為徐謙的事對父親很冷淡,可如今我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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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因為要升學的原因,設置了晚自習。晚上回家的時候一般路上行人已經不多了,我慢悠悠的踩着路燈照出來的影子回我的房子。常走的小路上正在發生群毆事件,我眯了眯眼,打人的正是惡名昭著的城管隊。不過以前隻知道他們砸攤子,沒見過他們打人。也許是見有人路過了,他們停了手,拉着那個攤車揚長而去了。

  徐謙。這個人我曾經經年的觀察過,旁敲側擊的了解過,處心積慮的想要報複過,看在父親的分上想要保護過。我怎麼會認不出他,即使他已經滿臉血迹。

  那個女人,和我的母親妹妹一樣,做的太絕了。

  我一直在想,怎麼樣能避免父親遇到那樣的悲劇,怎麼樣能讓父親幸福。我明白,事情的根源不在徐謙身上,而在我的母親。她不會讓父親幸福。

  所以我不知所措。不知道該做什麼,我又能做什麼。

  但是至少,這個人是個導火索。如果讓這個人消失了,那些事情就不會發生了吧?如果這個人不出現,母親就不會那麼心靈扭曲,妹妹就不會那麼喪心病狂?

  父親在他這裡得到了安甯,這,我是明白的。

  可是如果父親根本沒有遇到他,又會怎麼樣呢?

  我不在乎父親是否跟母親離婚,可我不願意父親活在别人的辱罵和鄙視裡。這樣的一個小城市,是容不下同性戀這樣的醜聞的。

  如果這個人不出現在父親身邊,哪怕父親要離婚,也會更加理直氣壯吧。

  可是如果這個人不在,父親是不是不會幸福?我彷徨,也茫然。

  我絕對不要父親那麼不值得的早逝。我壓根不在乎母親妹妹會怎麼樣,可是父親,我希望他能平安。

  不過,不能是這個人。那黃粱一夢已經告訴我了,這個人帶來的是悲劇。隻要父親不見到他,便不會愛上他。如果父親注定愛上什麼人,我甯可那是個女人。

  我在他身邊站了很久。他靜靜的昏在那裡,血無聲的留着。也許不管他,他就會在這個夜裡無聲的逝去。

  這個人曾讓我的父親幸福,這個人曾被我的妹妹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