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第10頁)

    經理說話了,李慶也是點點頭,以前來找旅行社麻煩的人也不少,報警的更是不少。

    但是這事确實不關他們的事。

    周毅并沒有回家,而是帶着父母來到了方大狀的律所,簽合同,交錢。

    這個案子,父母才是委托人。

    方大狀起訴,那叫一個馬不停蹄,在做好證據固定之後,便直接去了光明區法院。

    這種案例寫出來看着覺得很容易,但其實沒有那麼容易。

    适用退一賠三,是要發生消費欺詐行為。

    而消費欺詐行為,也是要符合相應的規定,不是說你覺得咋樣就咋樣。

    主觀方面,客觀方面,以及結果,都要符合規定。

    光明區人民法院,方大狀依舊是輕車熟路。

    将相關材料遞了進去,裡面的工作人員看完頓時詫異道:“方老師,違約責任退一賠三的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同時主張嗎?”

    說完之後自己也反應了過來:“哦對,民法典裡新的規定,诶方老師,你從哪裡找到這麼經典的案子?”

    “嗨,我就是随便遇到的。”

    工作人員笑道:“您這案子要是赢了,這估計會成為今年最高法以案釋法的經典案例之一啊。”

    話說完,便看到方大狀的笑容都掩飾不住了。

    “那倒沒必要,真沒必要,我就是單純想讓大家了解一下新民法典。”

  真的,方大狀就是一個這麼“單純的”男人。

    他真的不是為了那些虛名。

    不像是那些娛樂圈裡的男明星,被各位大佬誇獎如題白紙一樣純潔,從未見過這麼純潔的男孩。

    結果反手就進去唱鐵窗淚了。

    裡面的工作人員聞言笑道:“方老師,其實就我個人來說,我并不認為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條的規定可以和違約賠償同時主張。”

    “我認為還是必須有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競合之時,才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最起碼得有人格侵權行為發生。”

    方大狀點點頭道:“我明白你的意思,這一點确實可以讨論一下。”

    對于違約責任是否應該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其實在新的民法典出台之前,法學界其實有很多的争論。

    而在其中,首當其沖的就是旅遊合同!

    旅遊合同是什麼性質的合同,本身就有争議,當然,很多人認可的這是混合類型的合同。

    為什麼旅遊合同相對來說比較特殊呢,原因很簡單,你出去旅遊是為了什麼呢?

    你花這麼多錢,跑那麼遠出去,圖什麼呢?

    圖人擠人?還是圖死貴的機票酒店?

    正常來說,你應該是圖自己的開心,也就是某種意義上的精神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