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要是傳出去了,那後果不堪設想……
讓你們整改,你們就改的這?大數據殺熟改好了,就能直接侵犯選擇權?
親爹可不會說“我當時給你們的整改要求裡沒這條”之類的話,沒有你不會領悟啊,反正結果肯定不會好。
但是在不經意間說了一下隔壁的兄弟,發現阿毅也會起訴對方,那就沒問題了。
大家都是做外賣的,要改,就一起改呗,不然隻有我們被告,你們沒事,總是會覺得心裡不舒服。
現在,聽到隔壁兄弟也一起,那就舒服多了……
挂了電話,周毅看向了方大狀道:“方大狀,那阿黃也順手起訴一下吧。”
“行沒問題,欣然,你去吧,這案子太簡單了。”
方大狀都懶得去,周毅也有點不太想拍視頻,因為這件事根本沒引起什麼轟動,而且内容也極其簡單。
算了,還是等阿黃也起訴有了結果之後發個文字動态比較好。
這次小藍妥協很快,周毅也覺得正常,他現在的知名度越來越高,這些大企業在知道自己的身份後妥協快也正常。
但是呢,肯定會有人不妥協的!
起碼到了現在,已經是自己找客服投訴奇異視頻平台超前點播收費的第十三天了,别說回應,連個屁都沒放!
大網紅的身份确實會讓互聯網公司有一點忌憚,但也僅僅是一點而已。
在涉及到巨大利益的問題上,他們是絕對不可能輕易妥協的!
一如之前的夢幻樂園,一如大數據殺熟時候的那幾家公司。
我才不管你之前赢了多少次,反正你平白無故就想讓我放棄這麼大的利益?
那不可能,必須得真刀真槍地幹一場才行!
而這個時候,三人之間的話題已經到了另外一個層面。
都是去年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裡面新增的罪名或者是對于之前罪名的修改。
衆所周知,方大狀對于每次的刑法修正案都特别的感興趣。
比如對于“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等等……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予以追訴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這條,就非常的認可!
這是在過去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基礎上新增的。
原因也很簡單,随着社會的發展,犯罪,尤其是一些極其惡劣,作案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大的惡性犯罪事件,都有了顯著的低齡化
方大狀覺得這是不應該的,法律,尤其是刑法,首先需要讓人感到畏懼!
如果他們都不怕刑法了,那還有什麼意義呢?
總之,方大狀說的非常開心,周毅也聽的非常開心!
這可以說是另類的“熊孩子”了,現在總算可以在刑法上有了相應的規制。
畢竟有時候這個犯罪年齡真的讓人不太好說。
這樣總讓人覺得不舒服。
談着談着,方大狀終于停了下來,口幹舌燥,開始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