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第6頁)

    “對于證據的真實性無異議,但是對證明力度有異議!”

    為什麼有異議,張律師直接開口道:“第一點,測試樣本太少,隻測試了單一型号的手機。”

    “第二點,卸載方式上隻是選擇了屏幕卸載和應用管理内卸載等幾種方式,并沒有采用其他的卸載方式,所以我方對兩份證據的證明力度不予認可!”

    什麼意思呢,我這手機那是有其他的卸載方法的,但是你視頻中沒有用,所以你的視頻隻能證明這些預裝軟件無法用測試中的方法進行卸載,而不能證明這些預裝軟件完全無法卸載!

    這樣子應該能明白了吧。

    至于怎麼卸載,那肯定是有的,手機廠商對于自己的産品,如果連這點方法都沒有,那還玩個錘子。

    這是舉證質證階段,方大狀沒說話。

    但是觀看直播的吃瓜群衆已經有點忍不住了。

    “霧草,這尼瑪是在狡辯吧,都用了那麼多的方法卸載都卸載不了,這我們卸載自己手機上的軟件,還得學編程?”

    “這就是庭審嘛,我咋感覺……咋感覺有人在蠻不講理呢,方大狀咋還不說話,我感覺我要在那裡,估計很快會變成全武行的。”

    和網友們的義憤填膺不同,周毅很淡然,甚至和身邊同樣來旁聽的大哥開始讨論這裡面的邏輯關系了。

    隻要從邏輯上能推出來,那人家的辯論你就不能說有問題。

    很快,質證完畢,今天的庭審法官王鵬舉開口道:“下面開始法庭辯論。”

    終于到了這一步,方大狀活動了一下手腕,讓對面的張明華突然瞪大了眼睛。

    辯論就辯論,可不興動手啊!

    同在魔都,一個是刑辯領域的大佬,一個是民事領域的牛人,張明華可是很清楚這位同行的故事。

    刑事領域嘛,一向都是發生沖突的重災區,某某律師剛剛給被告辯護完出門就被受害人家屬狂毆,或者某某律師登門尋求諒解,卻被受害人家屬暴揍……

    甚至是某某律師在法庭上因為辯護成功而被旁聽的受害人家屬痛打……

    真的不要太多,為什麼很多律師現在不想去做刑辯了,或者就算是做了也是根據情況來,象征性地辯一辯,就是因為這。

    你給一個犯罪分子辯護成功了,那人家不把你揍出翔來才奇怪……

    這姓方的是個例外。

    因為他很能打,不管法庭上,還是出了門,亦或者是其他時候,别人如果和他動手,那這人肯定是不會吃虧的。

    非但如此,打他的甚至有可能被拘留……

    方大狀卻是不知道對面這律師莫名其妙的想法,隻是開始了自己的闡述。

    “被告方聲稱我們證據的測試中沒有用别的測試方法,所以無法證明這些軟件是不能卸載的,但是呢,根據最基本的邏輯原則,我們已經采取了一個正常消費者所能想到的任何方法進行卸載後依然無法卸載的,就應當視為無法卸載!”

    “而且根據民法典的誠信原則,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當這款手機的預裝軟件無法用正常方法卸載之時,那手機廠商應當對卸載方法進行告知!”

    “所以我方認為,在這樣的情況下,測試結果足以證明幾類預裝軟件無法卸載!”

    張明華自然不甘示弱,同樣開始反駁。

    “原告方所主張其沒有發現别的卸載方法便視為無法卸載,我認為沒有半點邏輯可言!”

    “預裝軟件因為其大多與手機系統相關,因此卸載程序比較繁瑣,這是衆所周知的,所以原告方聲稱其用盡了卸載方法并不能說明任何問題,隻能證明其測試證據并不足以證明這些軟件無法卸載。”

    這就是張明華的辯論思路,他從一開始就沒打算用什麼“經濟發展”或者是“這些軟件是系統軟件所以無法卸載”之類的話來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