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1頁)

    幸好她之前聽了郭姐的話,凡事都要兩手準備。

    老方看向了小吳姑娘,現在很明顯得弄清楚是怎麼回事,故意砸的和不小心摔壞,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

    這種出警都是看情況,徐經理人家有項總作為人證,你小吳沒有,所以得你來證明。

    其他同事也都看着吳秋靈議論紛紛。

    然而,小吳姑娘現在臉上直接沒了表情,反手掏出了另一部手機。

    “警察同志,我這裡有我進入辦公室之後的所有談話錄音,包括他把我手機砸壞之後項總說的話,都可以證明确實是對方故意把我手機砸壞的。”

    話一出口,對面兩個男人齊齊變了臉。

    就算是做夢都想不到,對面這人居然身上帶着倆手機,一個明着錄像,一個暗地裡錄音。

    徐經理也突然想到了,怪不得她剛剛那麼問!

    有人對于小吳姑娘這種錄音錄像的行為很反感,認為每個人都有禍從口出的時候,你這樣做,以後誰還敢說話。

    但是呢,錄音錄像也要區分什麼情況,有的錄音錄像是用來保護自己的。

    這邊的小吳姑娘已經将錄音開始播放了。

    裡面的對話什麼的都很清楚,一聽就能聽出來,項總的臉色開始發黑,因為他之前剛剛說了,說徐經理砸壞你的手機也是為你好……

    老方慢慢地聽完,随即看着徐經理道:“你現在有什麼想說的?”

    人的證據,或者證據法中我們叫言詞證據,其實在刑事案件中的優先度要低于物證,證據法中叫實物證據。

    人家有錄音,而且錄音中很明顯能聽出來,你這項總其實是和這個徐經理是站一邊的,那這種情況下,你的證言就有點問題了。

    徐經理額頭開始冒汗,看着面前老方的黑臉,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道:“這個,通知,我剛剛也是沒辦法,她拍了内容,我讓她删可她就是不删,那我沒辦法了所以就把她的手機摔了。”

    “但我絕對沒有惡意,我隻是認為她這麼做侵犯了我和項總的肖像權和隐私權,所以我必須得讓她删除。”

    “可她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取證,而且如果沒有這麼做,那今天是不是就被你們糊弄過去了!”老方一臉嚴肅地說道。

    “更不用說,人家怎麼侵犯你們的肖像權和隐私權了,用不用我給你說一說民法典的規定?”

    “對了吳小姐,你的手機多少錢買的?”老方問道。

    小吳姑娘便如同早已知道一樣,直接将另一部手機上的電子發票拿出來道:“警察同志,這是我花了三個月工資買的,五千八百多。”

    什麼?老方的臉頓時更加嚴肅了,上前将那電子發票看了又看,終于确定,這手機的購買價格确實是五千八百多。

    頓時,老警察看着徐經理的眼色都不太一樣了,随即眼神示意了一下,讓跟着自己的徒弟去徐經理身邊。

    “行了,徐經理是吧,還有這位吳小姐,和我們回去一趟,你們這件事需要仔細調查清楚。”

    吳秋靈自然答應,她現在已經完全相信了那位霍律師的話,果然啊,自己這麼做确實沒有侵權,而且對方的責任好像蠻大的。

    聽到這話,徐經理頓時着急了,按照他的理解,不就是摔壞别人的手機嘛,那完了賠給她一台新的不就行了,這咋還得要被帶走呢。

    所以趕緊看向了項總。

    項總有點着急,這畢竟徐經理很忠誠,一直都在幫着他,整個公司的人都知道這件事。

    現在要是在自己面前被帶走了,那以後自己的威信就沒了。

    因此趕忙說道:“同志同志,先等等,不對吧,她明明拍我們了,那按您的話說,這以後随便拍别人都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