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出去的彩禮還想要回去,曹忠波,你還是不是個男人啊,我現在發現,離開你真的太明智了,就沒見過你這麼小肚雞腸的男人!”
說着話,樊冰已經上來将手機搶了過去,直接将裡面的錄音關掉,正準備說什麼呢,曹忠波已經開口了。
對方說的話讓他有點高血壓,二十萬……我現在想要回來,這居然是我小氣?
隻是王律師有過教程,所以曹忠波強行忍着怒火,趕在對方沒開口之前說道:“但是按照我們國家的民法典規定,你這樣的情況是必須給我退的,你要是不退就是違法行為……”
在很多人面前說法律,大部分情況下會被打斷,引發一種“你法我笑”的後果。
但是,這樣做同樣有一個結果,就是把對方的注意力從錄音的事上轉移出來。
确實,曹忠波看了看手機,但他從來沒說過自己就是用手機錄音的。
刑事證據裡,像是錄音錄像這類的證據判定很嚴格,你必須得在錄音之前進行告知,這些才能算證據。
否則就會有很大的瑕疵,到時候會不會采用還兩說。
而現在嘛,我告訴你了我在錄音,你并沒有表示明确反對,至于說你認為我手機在錄音,我可沒有說過哦。
律師們的套路,真的玩起來是比較髒的……
結果正如王道仁想的一樣,話沒說完被直接打斷:“我就是不退,咋了,這彩禮不是你主動給我的嗎?是我逼着你給的?給了現在又想要回去?”
“還民法典,有本事你就去告我啊,你看看我會不會給!”
明擺着的,對方的注意力已經轉移了,甚至在那種“你法我笑”的感覺中,已經把錄音的事給抛之腦後了。
本來已經進入了冷靜時間,開始執行操作了,但是樊冰的話讓曹忠波的火一下子就起來了。
他感覺自己以前從來沒有了解過面前這個女孩,難以想象,她長得這麼好看,為什麼會這麼想,這錢明明是自己家的啊!
“你們家都是這麼想的?這都是我家的血汗錢,你們憑什麼不給!”
“樊冰,我再問一次,你們到底給不給?”
樊冰直接回道:“反正這錢都給我弟弟買車了,我家也拿不出來,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行,不給是吧,那你等着,我最後再問你一句,你現在這麼絕情,那以前是不是都是演出來的,你到底有沒有想過和我結婚?”說完這句話,曹忠波眼神直勾勾地看向了對方。
按照王律師說的,這句話可是關鍵,也是重中之重!
雖然他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問會是關鍵,這不是和電視劇中那些男女主一樣嘛,動不動就問你到底有沒有愛過我……
然而,在法律裡,“你有沒有愛過我”這不算什麼,“你到現在為止有沒有想過和我結婚”,這很關鍵。
對面的樊冰早已經被搞得不舒服了,聞言直接道:“你那一臉痘痘我看着都惡心,還結婚,自己也不看看自己什麼樣子!”
“反正我告訴你,想要彩禮,門都沒有!”
曹忠波仔細想了想,好像沒其他事了,随即點點頭道:“行,你等着吧。”
說完轉身離去,來到門口後将藏在懷裡的另一個手機拿出來,确認都錄好了,這才給王道仁去了電話。
“王律師,已經撕破臉了,人家說一分錢不給我退。”
“直接撕破臉了嗎?她家就沒想着給你還?”對面的王道仁都有點驚訝道。
曹忠波想了想自己那個女朋友……哦不,前女友的話,苦笑一聲道:“王律師,人家就是認為,彩禮這個東西就是給她家的,給了不退。”
“而且,這筆錢已經給她弟弟買了車,還說随便我們怎麼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