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狀聞言笑道:“你這個話題到底問的有意思了,法律上本身這兩者就很容易混淆。”
“具體需要綜合認定,從作案原因,經過,工具,強度,是否下死手等等諸多因素來考慮,我現在什麼都不知道,自然就沒辦法推測。”
方大狀說的是實話,他又不是神仙,什麼情況都不了解,那肯定是不可能推出來。
“隻是從你的描述來看,那個小孩兩刀對準的都是要害部位,所以有可能是故意殺人!”
醫學妹紙把前男友紮了二十多個多刀還是輕傷,因為沒有對準要害。
張三捅了别人三刀,刀刀對準要害,對方卻因為搶救及時活了下來,那這就很可能是故意殺人。
而李四捅了别人二十刀,沒有一刀到要害,對方卻因為失血過多而死,那這基本上故意傷害沒跑。
周毅搖搖頭,這事到了現在他都沒有料到。
其實相比之下肯定還是成年人犯罪更多,但是為什麼對于未成年好像更有偏見呢?
很簡單啊,因為害怕!
現在的小孩不是和過去一樣了,他們接觸社會面信息的渠道更廣。
但是因為年紀小沒有經曆過事,所以幹什麼都沒輕重,殺人後可以說出“我還是未成年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這樣的話,你說誰能受得了。
在刑法修正案出台之前,有媒體專門采訪過一些少年犯,他們很多人都知道,十四歲之前可以“大幹一場”!
十六歲之前可以稍微收斂着幹一場,但是十六歲之後就要小心一點了。
這是個什麼概念……
就像是精神病,這又是被現在很多刑辯律師給玩的有點爛的招數。
所以大家害怕,是真的害怕!
哪怕說給你賠的再多,但是命都沒了,你上哪花這些錢呢。
又是讓人開心的一個夜晚。
幾天的時間一晃而過,周毅沒有再去過問這件事,他隻是覺得那個方浩東有點慘,再這麼下去,他外面連個親戚都沒了。
一家子都可能在裡面團聚……
董文芳現在的心情很慌,因為警察在昨天搜查了她家,拿着搜查證的,她根本沒辦法。
這個事帶來的很不尋常,但她不知道這是什麼樣的信号。
總不能兒子就紮了對方一下,然後就有什麼事吧,他還是個孩子呢!
兒子現在還在病床上躺着,董文芳依稀記得自己好像有個很重要的事來着,結果這幾天給忙的忘了。
正在此時,病房的門被推開,幾個警察在護士的帶領下走了進來。
“董文芳是吧?光明區分局刑警隊的,這是我的證件。”為首的警察直接說道。
“這……你們這……”
“我們來是通知一下你,你的兒子方梓軒涉嫌故意殺人未遂,現在我們光明區分局已經立案!”
“所以我們需要進行監控,等方梓軒的身體差不多了,就會帶他回看守所。”
什麼?董文芳愣在了那裡,而一直躺在病床上裝高冷的方梓軒再也忍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