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難道不覺得我們的司法系統要加大對家庭暴力的介入嗎?‘法不入家門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說完,方大狀提起自己的斜挎包,就這麼走出了法務部,嘴裡又開始哼唱:
“我本是卧龍崗散淡的人,憑陰陽如反掌保定乾坤……”
還是那熟悉的唱詞,方大狀好像很喜歡,每次在做一些他喜歡的事時候都會哼那麼兩句。
隻剩下後面呆若木雞的霍鵬飛。
周毅看了看霍鵬飛歎口氣,老霍真的是實慘啊,方大狀這個逼裝的太大了。
“我們一些人推動的……”
一句話,就能讓霍鵬飛道心崩潰。
我們在這裡辛辛苦苦地學習最高法的司法解釋,結果人家那……尼瑪!
怪不得呢,方大狀一直讓自己找合适的案子,他肯定不是說要裝這個逼,方大狀還沒有這種惡趣味。
看來是想實踐一波,順便弄個以案釋法經典案例。
司法解釋發布之後的第一個經典案例,而且各方面都經典,就問你,選不選吧!
方大狀回了律所便開始準備證據。
這方面霍鵬飛做的不錯,報警真的很重要!
不是說要讓警察做什麼,而是要留下這個記錄來,然後如果有可能的話,讓公安機關給開具家庭暴力告誡書。
這東西在開庭的時候往上一遞,那證明力強的一批,絕對比你自己私下裡弄的那些證據要好的多。
還有就是尹大姐去醫院檢查後的傷情報告情況。
結合報警時間,詢問筆錄等等,就足以構成一條完整的證據鍊。
用方大狀的話說,這次的司法解釋出台,本身就是他們這些人推動的。
也因此,對于裡面的規定,方大狀爛熟于心……
吃透?不需要,這玩意就是我弄出來的,你說我需要吃透嗎?
用了好半天,方大狀把相關的證據整理好了。
看看時間,已經下午四點多了,趕緊下樓開車直奔法院,必須要盡早提交給法院。
和行為保全或者财産保全這樣的申請是一樣的,都必須去法院相關窗口提交。
由法院專門的部門進行審查,然後做出需不需要出具的決定,不出具保護令的,需要給出理由。
馬不停蹄地來到法院,立案大廳這裡人還是不少,方大狀施施然地走了進去,不少人又開始打招呼了。
“方老師,您這是又來散心嗎?這次又搞個刑事自訴?”有人開玩笑道。
“诶說什麼呢,我怎麼可能整天弄什麼刑事自訴啊,我就是來提交個申請。”
這幫人又在造謠,他方許鏡好像就是那種整天把人往裡面送的,雖然确實頻繁了點……
但誰讓社會上這些惡心事惡心人太多呢,看到了之後不把對方送進去,總覺得心裡不舒服。
周毅認為方大狀這是種病,需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