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7頁)

鄭強臉色一凝,直接回答道:“很不正常!”

聽到這個答案林默終于對鄭強放下了心來。

“說說看。”

如果鄭強看不出君富公司有問題,片面的相信網上所說的話,那林默還真不敢放心把工廠區交給他。

不過現在看來,這家夥還是有一手的。

鄭強這時候解釋道:

“在一個污穢的下水道裡面,竟然盛開了一朵純白的蓮花,這本就是不正常的現象。”

“沒錯!”林默一握拳:“這就是調查方向。”

至于這個君富公司到底是什麼妖魔鬼怪,隻有進行深入調查才能知道。

而這時候,咚咚咚...

敲門聲傳來。

一看,正是姜法帶着幾個人來了。

“林律師,這是第一批趕到的,需要法律幫助的....”

業務上門了,鄭強立馬組織人手開始幹活。

林默旁聽了一下。

這五人都是在同一個名為利紅的勞務公司幹活的,但是活幹完之後,這個利紅公司連夜搬離。

連鋪在公司裡面的地闆都給拆了下來運走了。

一夜之間跑路!

以跑路來逃避給工人發放薪水。

這是一種最經典的拖欠薪水的方式,跑路解萬愁。

追責确實有些困難。

而且這些公司的老總一般還不是公司的注冊人,甚至跟公司沒有任何關系。

公司的所有注冊信息都是别人,比如公司法人,有些人就喜歡用自己爺爺奶奶的。

公司出了什麼債務,都不用他們本人來扛。

鄭強的回答是:“不用擔心,先證明公司的實際掌控者是他,隻要證明了就可以要求其承擔連帶責任。”

林默想了想擺擺手說道:

“手段太溫柔了,現在拿着證據就去法院申請查封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的财産。

這一條相關法律叫做“訴前财産保全”

然後向稅務局舉報,他通過虛開發票、個人賬戶收公款等方式逃稅,觸發稅務稽查。

第三,向警方報案,說他職務侵占罪,挪用公款。

第四,同時向場監管部門舉報他“失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