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第8頁)

第四,同時向場監管部門舉報他“失信行為”。

這樣就能夠觸發法院,稅務部門,警方,市場監管局四方對他施壓。

當然,事情不會那麼順利,能成功幾個是幾個。

至于該準備的證據和手續,鄭律師你應該能夠搞定。”

鄭強一聽,愣住了:“呃....這....”

其他律師也是小嘴張大成了O型狀。

連忙拿起筆記本記錄了下來。

雖說大家都是法律精英,但想到的都隻是起訴,通過法律途徑。

真的沒想到林默還有那麼多的手段。

林默往下壓了壓手:

“追債就一個核心理念,讓逃債者的逃債成本遠高于還款成本,為了達成這目标,可以利用上任何手段,讓他的生活不得安甯也是手段之一。”

說着林默指了指腦袋:“大家一定要注意發散思維,不能局限自我。”

“是!多謝林主任教誨!”

一衆律師發自内心的感激。

紛紛動筆記錄。

這些可都是寶貴實戰經驗啊!

就連鄭強也覺得自己的方式弱爆了!

“對了,如果不是這種債主逃跑的情況,謹慎起訴,先秘密收集證據,然後總結。”

林默的想法是,将這些違法犯罪現象先收集起來。

再向法院申請快速通道,極速開庭,不給這些人反應時間。

當然,提前逃跑的那些肯定是要轉移資産了,那就必須進行訴前财産保護了。

林默旁聽了一個小時。

聽到的都是常用的欠薪手段。

但對不懂法律的普通人來說,就是非常的有效果,能把人搞得特别煩躁。

到最後為了節省時間成本,隻能放棄。

人還是要生活的,普通人兩個月不工作,極大概率餘額見底。

耗不起啊。

就連林默剛剛說的辦法,也是需要極高的學習成本的。

比如準備“訴前财産保全”這一條,看似很簡單。

實際上,除非準備的資料非常的齊全,不然的話成功幾率極小。

而準備證據材料這種事情,隻有專業的律師能幹,普通人很難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