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員工自己也是一個小老闆,與用人公司是合作關系。
員工與公司沒有任何的“勞務關系”存在。
在法律意義上,員工是“獨立存在的”
所以,公司就不用為員工承擔法定義務。
比如在法律意義上,就不用進行工傷賠償。
拿外賣騎手中的一個案例來說明。
某外賣平台通過第三方合作公司與騎手簽訂合同,會要求騎手自行注冊為個體工商戶,比如“某某配送服務部”。
簽訂合同的時候為勞務合同,外賣騎手是配送部的老闆,名義上與外賣平台是“獨立承包商”或“合作夥伴”的關系。
說起來很簡單,看上去也很好避坑。
但是面臨找工作的時候,面試者沒有商談的餘地,隻有接受或者滾蛋。
因為人太多了,根本不愁招不到人。
有太多的人需要解決眼前的困難,他們不會去管什麼勞動關系的福利,隻要工資能到手就行。
當然更多的是搞不清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法律意義的人。
就比如工廠區上了年紀的老人們。
那合同幾十頁,上萬字,就算看完了,也是晦澀難懂,搞不清具體的意思。
為了有一口飯吃,逼不得已也就簽了。
結果出事之後,用人單位拿出來反告一手。
法律維權又需要錢和時間,沒辦法隻能吃了這個虧。
而有些人吃了這些虧,可能就是天人永隔...
殘酷至極!
鄭強此時正在組織語言,意圖簡單的将情況說明白。
而林默直接将這個案例說給了鄭強聽。
鄭強一聽,立馬換上了一副“就是這樣”的表情:“對!未來公司的方法與案例中的手段太相似了!林主任,你是怎麼知道的?!”
鄭強大為震驚。
他沒想到自己隻是提了一嘴,結果林默就推算出了結果!
林默說道:“很簡單,如果連你都覺得是難題的話,那對手必定是高明的辦法。”
勞務方面的官司,林默前世也打過不少。
幾乎将所有的類型都碰過一次,這也是為什麼能快速推算出來的原因。
“走吧,先去會會他們。”
說完,林默就朝着三樓走去。
依舊是當時面見馬光的地方,隻不過這一次與馬光來表演的歡快輕松氛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