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4頁)

  “12月2日。”渡邊回道。

  封不覺道:“第一段錄像發生的時間是11月24日對嗎?”

  “沒錯。”

  “請問第二第三段的時間是?”封不覺又問道。

  渡邊沒有立刻回答,他似乎需要想一想,但橘警部對案件比較熟悉,在後面接道:“福井被射殺是在11月26日,那天下午,他把家裡的傭人都支走了,理由是……為了見你的妻子佐藤治子。”他說這話時略微遲疑了一下,估計是在想一個比較合适的措辭,“我個人覺得福井那樣的家夥死有餘辜,不過你為了獲取兇器而牽連到我的手下,我是絕對不會跟你講什麼情面的。”

  渡邊這時補充道:“福井的屍體到第二天中午才被發現,由于是槍殺,調查進展得非常精謹。而那天,平田君和往常一樣去了公司上班,表現得十分鎮定,佐藤治子則缺勤了,而當天晚上就發生了第三段錄像中的事。”

  封不覺道:“那麼……山田警官的失蹤,應該就是在11月24日平田離開公司到11月26日上午的這段時間吧?”

  橘警部接道:“25日晚上,他騎着自行車出去巡邏,就再也沒人見過他。”

  “自行車被發現了嗎?”封不覺問道。

  “我現在是問你人在哪兒!”橘喝道。

  “這麼說沒有嗎……”封不覺沉吟道,“嗯……原來如此。”

  “你小子那種語氣是欠揍嗎?”橘扔掉了手上的煙頭,又一次沖了過來。

  封不覺無視他,自顧自地說着:“據我所知,日本的治安還不錯,警察占總人口的比例算高的。若在大城市的話,刑警和特警才會配槍。不過在這種小鎮上,我估計……從治安情況到刑事案件全都得由固定且有限的一批人來負責,所以……山田會變成目标也就不奇怪了。”他頓了一下,接着道:“我是這樣想的,假設平田計劃奪走山田的配槍,他有兩種選擇,第一是偷,第二就是搶。

  偷那是需要技術的,何況是偷警槍這種東西,一旦被抓個現行,那鐵定入獄,企圖謀殺福井的意圖也會随之暴露。平田做的事是不計後果的,但那是在成功殺掉福井的前提下,在犯罪完成前,他卻不容有失。那麼……搶的把握顯然比偷更大一點,當然,罪也更重,但一個計劃着要殺人的男人早已有這種覺悟了。

  既然是搶,那就不需要什麼技術,隻要趁着晚上,挑一個四下無人的地方,從背後襲擊毫無防備的山田,然後拿走配槍就可以了。但如果是那樣的話,山田就不可能失蹤……他最多就是暈倒在路邊而已。

  眼下山田确實失蹤了,那就說明在平田搶槍的過程中發生了什麼意外,或許他原本隻是打算将山田警官擊暈的,但行動時卻失手将其打死了……”

  “混蛋!”橘這次是動真格的了,他上來抓住封不覺的衣領:“終于認罪了嗎!說!山田的屍體在哪裡!”

  封不覺繼續平靜地叙述着:“我不知道,我隻是根據你們告訴我的線索在推測……呃……”他說到此處,肚子上挨了橘一記重拳,生存值竟然直接掉了30%,而且還被附上了狀态。

  “橘警部!”渡邊上來将那大叔拉開:“請不要對嫌疑人濫用私刑!”

  “嫌疑人?這小子至少殺了兩個人!”橘吼道。

  “好了,橘警部,适可而止吧。”渡邊勸道。

  封不覺吃了啞巴虧,胸中的一口氣喘不勻實,半天才緩過來。他不知不覺就沉浸在推理的樂趣中,我行我素起來,這一拳讓他重新意識到,自己可是在噩夢難度的劇本裡,就算眼前這兩個是可以溝通的人形NPC,也絕沒有“安全”這種事情可言,任何一個小錯誤都會導緻自己完蛋。說錯話,甚至是态度惡劣,都有幾率觸發死亡FLAG,随便哪個NPC都有秒殺他的可能。

  “哈啊……哈啊……”封不覺喘息着,吞下一口唾沫,接着先前被打斷的話道:“如果平田在山田警官騎車巡邏的途中進行偷襲并将其打死,那麼……自行車應該被找到才對。”

  橘似乎冷靜了下來,渡邊便松開了手,兩人轉頭看向封不覺,聽他接下去要說什麼。

  “當平田發現自己失手打死了警察,無非就是兩種反應,第一是拿走配槍,直接逃跑;第二則是處理屍體後再跑。即使是第二種情況,他也不可能同時搬走屍體和自行車這兩樣東西。最多就是把自行車扔到附近某個不起眼的角落藏起來,然後設法将屍體挪走……”他說到此處,又道:“對了,平田有車嗎?”

  渡邊回道:“沒有,事實上他也沒有駕照。”

  “那基本就可以排除他開車撞死山田,然後把屍體和自行車裝進後備箱運走的可能了。”封不覺若有所思道,他又停頓了大約十秒鐘,整理了一下思緒:“我的推論有三,其一,平田襲擊山田以後,将屍體拖走,帶到某個隐蔽的地方處理掉了。而自行車落在路邊,事後被第三人發現并拾走,這第三人八成沒有目擊到案發,所以才敢撿車,是流浪漢的可能性很大,對方現在或許已經離開了小鎮,又或許後來得知了這輛車和某些事件有關,出于害怕的原因而把自行車扔進河裡甚至拆成零件都有可能。

  其二,平田襲擊山田警官後,後者沒有死,也沒有昏迷,而且他還看清了平田的臉。平田沒有辦法,如果放走山田,自己很快就會被捕,于是他隻好用搶來的槍挾持山田警官,把他帶到某個隐蔽的地方拘禁……或者殺害了。那樣的話,自行車就是山田警官自己推走的,而平田在旁邊挾持他行動。

  其三,平田發現失手殺人後,确實直接拿上槍就逃走了。但在他走了以後,有其他人處理掉了屍體和自行車。”

  “什麼意思?你還有同謀嗎?”橘警部厲聲道。

  “這隻是合理的假設,理論上完全存在這種可能。比如有人在暗處看到了事情的經過,而他恰巧認識平田這個人。于是他就在平田逃走後把現場處理掉,想把事情掩蓋過去。今後他可以用這件事勒索平田錢财,甚至讓平田用那把槍去替他殺人。”封不覺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