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釣個年輕富豪,但人家名校出身,相貌好,眼光高,口味也挑,完全把她當成沒有姿色偏要賣弄的大媽。中年富豪呢,有家有室,她的手段招兒還比不過狐狸精轉世的小情人們。
至于老富豪,林春柳實在下不了嘴,她才三十歲,不想去伺候七八十歲的老頭子。
但是很快,林春柳連酒會也混不進去了,她蹲守在一些高檔寫字樓下,通過添加附近人進行聊天,小範圍搜索目标。
有天她看到了沈橙。
他果然如她前世那樣,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白襯衫斯文幹淨,氣質斐然,成熟穩重,站在一群秃頭男人中間,可謂極品。
重新燃起了林春柳的追求心思。
可是沈橙出入的地方,不是慈善晚會就是各種商貿會議,非圈内人士很難混進去。
于是她咬咬牙,想出了碰瓷這一招。
她臉上挂着無懈可擊的笑容,正要打招呼,對方看也不看,拖出手機,“王律師是吧?你過來處理一下,有人碰瓷,對,有行車記錄儀。”
林春柳吓得慌忙跑了,高跟鞋還掉了一隻。
沈橙沒把這插曲放在心上。
他的生活如白開水般索然無味。
他抽煙,酗酒,蹦極,玩各種刺激的極限運動。
他也想過縱情于男女關系,利用其他女人來忘記她。
可他不行。
哪怕是酒精催化,他依然難以去接觸那個不是她的女人。
他感到惡心,而且負罪感極其強烈。
她像是紮進血管裡的針,微微刺痛,你放着不管,或許能麻痹一時。可是,一旦你抽出來,血流不止,整個人都垮了。
他工作越來越晚,喝酒越來越兇。
直到有天晚上,他搖搖晃晃從酒吧出來,抱着柱子吐得很厲害。
後來不知怎麼的,他跟街邊的流浪漢有一搭沒一搭聊起來。
“小夥子,失戀啊。”
“嗯,失戀七年了。”
“我看你斯斯文文的,不差錢啊,幹嘛不把姑娘追回來?”
沈橙嘴唇嚅動。
“我……不敢。”
是的,他不敢,他當過操盤手,也當過天使投資人,在生死關頭,冷靜如常。為一份企劃案,沈橙生生把團隊罵哭,成員們私底下說,他上輩子一定是殺豬的屠夫。
但這麼殺伐果決的他,在感情的問題上,依然是個膽小鬼。
他知道她的手機号碼,知道她家的地址,知道她出差的城市,隻要他想,他可以輕松營造出無數個偶遇的場合。
可是他不敢,不敢出現在她的面前。
“人生能有多少個七年呢?白白浪費可不好啊,來,小夥子,你手機給我,大哥今晚就講義氣,幫你把人約出來,什麼愛不愛的,當面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