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3頁)

  金良道:“這個方便,讓大嫂先收拾屋子安置,你随我來,你得學學行禮!”

  祝纓道:“哪個大嫂?”

  “不是你娘嗎?”

  “你管我娘叫大嫂?”

  金良道:“不然呢?我這年紀叫她嬸子?各論各的!少啰嗦,快随我過來!”

  金良将祝纓帶到鄭熹面前,鄭熹道:“左右無事,你來給他說一說。”

  金良也不推辭,将祝纓帶到隔壁,親自教見禮怎麼見、問好怎麼問、如何稱呼一類。

  祝纓這待遇是府中仆人們所沒有,大家都在猜,難道是沈瑛的囑咐?可看着又不像,如果是照顧,就不該讓她跟仆人們混在一起呀!

  這些事兒祝纓都不放在心上,她隻想全力應付了鄭熹,好叫盜墓案最終結案前别把祝大又給扯案子裡去。

  鄭熹看祝纓本來就有那麼點兒喜歡,不出三天,凡金良會的禮數,祝纓就都學會了。鄭熹嘴上不說,心裡卻很喜歡,途中無聊,不免技癢,又親自教了點進出皇城的常識——大理寺在皇城的前半部分,所謂前朝後宮。

  這個祝纓學得更快,鄭熹心情極好,還要故作不經意地問:“陳大郎總與你說話?”

  “嗯,問大姐的喜好、經曆之類。不像是懷疑身世。”

  鄭熹道:“你又知道了?”

  “嗯。”

  鄭熹被噎了一下。祝纓就添了一句:“還問了幹娘和死了的那位,問有沒有忌諱的事之類。”

  鄭熹臉色緩了一下,道:“你要為她好,陰私事就不要告訴陳大。”

  “好。”

  沒過幾天,祝纓已經學會了一個“吏”所需掌握的所有禮儀了。鄭熹又拿出一本律法書讓她:“識字麼?”

  祝纓道:“識得。”

  鄭熹道:“拿去看,不懂的,不認識的來問我。本該将律令格式都學會,眼下沒功夫叫你先學個三年五載再做事,你先将大緻的條目通讀,也就勉強夠用了。這是一套律條,你先讀第一本,看完這一本,回來交功課,我再給你下一本。”

  “好。”

  祝纓白天趕路,晚上吃完飯就看書。張仙姑心疼女兒,又想驿站不用她自己花錢,隻要女兒看書,她就給女兒單點一盞燈,點兩個燈芯!都挑得亮亮的!

  祝纓讀書很快,記性也極好,三天後就将書拿去給鄭熹“交功課”去了。鄭熹詫異地問:“都看完了?”

  “是。”

  鄭熹也不翻書,随口抽問:“何為十惡?”

  “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内亂。”

  “何為八議?”

  “親、故、賢、能、功、勤、賓、貴。”

  “笞五十,贖銅幾斤?”

  “五斤。”

  鄭熹問道:“你以前讀過律條?聽人說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