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第9頁)

  仆人倒也痛快:“我家官人孝敬陳相家大公子的!”

第50章

難纏

  從來京畿重地就比别處更要緊,雖名義上是縣令平素接觸的都是京城權貴,不過與相府有關,還是有些出乎意料了。

  萬年縣喝道:“老實交代!休得胡言亂語,攀扯當朝丞相!”

  羅登的仆人卻是很有底氣的,因為确實是他們遞了單子送進陳府的。他說:“是年前為了賀陳大公子回京,特特準備的。您一問陳府便知。”

  萬年縣令感覺到了問題有點嚴重,說:“本縣要核實物證,且先退堂!原告也先回家,等候傳喚。”

  祝纓也無法與萬年縣令争辯,因為金良也是個朝廷命官,六品,所以金大娘子即便告狀也不用親自到場,是祝纓帶着來福過來應訴的。朝廷對涉及到正式官員的案子通常都不會在一開始就公開審理,鄰居們都在外面等着她。如今堂上就是她和來福、羅家仆人以及整個萬年縣接案子的一幹人等。

  她連當堂對質都對不上正主兒!

  她留了個心眼兒,交證物的時候必要萬年縣的文吏與她辦個交割,寫張條子,注明了萬看縣接收了什麼東西——對牌、短刀、金簪,另附了對三件物品的簡單描述,對牌上的“丙一”的編号、短刀上的那一行小字、以及金簪的尺寸等等。

  文吏開始還不願意,祝纓将幾件證物往懷裡一揣,說:“東西給出去不寫個收條,這可不是辦事的規矩。你要不寫,我就找個肯寫的衙門去。”

  文吏很驚訝:“你懂得很多嘛!”

  祝纓道:“見識過嘛。”

  最後拿着萬年縣開的一張條子出了縣衙。

  出了縣衙,鄰居們都圍着她問:“怎麼樣了?”

  祝纓道:“我将證物都交給縣衙了,他們要去核實,我先回去看看大嫂。”

  鄰居們與她并不熟,知道了最新的進展不好過多詢問,都說:“那先回去吧,别叫金大娘子擔心了。”

  一行人回到家裡,金良還沒回來,金大娘子已經清點了損失,除了柴房之外,其他地方隻有一些救火的時候不小心損壞了的東西,家中财物并沒有失竊。

  金良夫婦的人緣兒不錯,鄰居裡有男子幫忙應付差役或者招攬泥瓦匠修補屋子的,也有女人陪着金大娘子等着金良回來的,祝大夫婦兩個傷還沒好,樣子又不夠體面,竟不能擠到前面去。

  張仙姑因女兒去了萬年縣衙,總是擔心不已,站在大門邊兒上一直等着,看到祝纓的身影,一聲大大的歎息:“哎喲!”一口氣呼出去,腰背彎成了個蝦米,顯得十分的放松。

  祝纓走進了家裡,對張仙姑笑笑,而後團團一揖,對鄰居們說:“今天打攪到了各位街坊,真是過意不去。等金大哥回來,了解了麻煩,再與各位一道吃酒。”

  鄰居們對她也不太熟,見她出來主持場面,又稱金良為“大哥”,也就說:“街坊有相幫之義。”

  祝纓道:“案子萬年縣已經接了,正在處置,要費些時日。”

  鄰居們有說“不急不急”的,也有問“衙門怎麼講”的,祝纓道:“那就要等衙門裡有話發出來了。今天真是謝謝各位街坊了,天兒也不早了,不好意思再耽誤諸位,一等有了信兒就告訴諸位。”

  将鄰居們客客氣氣地送走了,張仙姑就是來把住女兒的胳膊,說:“官司怎麼樣了?”

  “叫回家等着,案都報了,還是得等金大哥回來才好與他們說。我今天過去,人家都是叫仆人去的,正經主人家一個也沒見着,什麼正經話也沒說、什麼正經事也沒辦。”

  張仙姑道:“你金大嫂子不敢住後頭了,帶着兒子先住前面的堂屋裡,東西都沒少。”

  “我先見大嫂。”

  金大娘子把家裡安排得差不多了,把後門拴好,又上了頂門杠,自己又把家私從原本的卧房搬到了前院落腳的正房裡。前院正房三間,本是金良接待重要客人的地方,她把家私、行頭都搬到了前院正房的西裡間,帶着兒子先住在那兒。她到底是覺得有點心慌。

  祝纓到了正房,金大娘子就迎上來問:“怎麼樣?”

  祝纓看一看,鄰居們都走了,說道:“先把門都關好,除了金大哥回來,誰都不要講,這事兒不對。興許,是我連累了大哥大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