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第6頁)

  祝纓回到縣城,關丞等人迎人上來。祝纓道:“定了,兇手已然伏法了。”

  關丞吃驚地道:“不上報大理寺嗎?”

  祝纓道:“那是瑛族的人,現在歸大理寺管嗎?”

  關丞道:“那……那怎麼伏法?”

  “抓了殺了。”祝纓說,“阿蘇洞主也是深明大義的人。行了,以後有這樣的事甭一驚一乍的,給我累得。出個安民告示吧,就說兇手伏法了,以後兩族如果犯案,各依法辦。無論何族,我皆一視同仁。”

  關丞大聲應了:“是。”

  祝纓方與一行人重回了縣衙,祝纓對蘇媛道:“你也要寫個奏本的,寫出來一同送進京裡。”

  蘇媛道:“奏本我也會寫一點兒了,可是那個律條有點兒難。”

  “先寫奏本,寫完了我再教你寫那個。”

  “好嘞!”

  趙蘇道:“你留神着腳下,别絆倒了。”

  蘇媛見他臉上笑都多了一點兒,道:“你遇着什麼好事兒了麼?笑得像個傻子。”

  趙蘇也不跟她生氣,說:“寫不出來的傻子不知道是哪一個。”

  兩人拌嘴的時候,顧同從縣學裡回來了,看到一堆人就知道祝纓回來了,跑過來就叫“老師”。

  “老師!您将事情辦妥了麼?!”

  祝纓道:“你幫關丞去。”

  顧同看一眼那邊一對已經停下來的“表兄弟”,答應一聲就去找關丞。祝纓這邊将兄妹倆打發走,顧同又跑了過來:“老師!!!”

  “這是怎麼了?”

  “您辦成了!真不簡單!山上山下好些年沒這樣過了,出了事兒,就是打。據說在很久以前有過捉了對方的犯人交還對方的事迹,但早已模糊不清了。”

  祝纓看他有點興奮,道:“還沒完呢,奏本還沒遞上去,你幫忙了沒啊?”

  “我這就去。”顧同又興興頭頭地跑了過去。

  祝纓回家先換了衣服在書房裡寫奏本。記述了事件的經過、自己查訪的過程、證據以及判罰的依據。然後寫了自己與阿蘇洞主的約定、屬地管轄、互相知會。

  奏本的最後寫了自己的觀點:總體還是要對方與自己一緻,不一緻而不能勸說的地方就先保留對方的習俗。

  然後鋪開一張紙,打起了《法典》的草稿,律法雖然是她的長項,讓她現編一套還是太難。她尋思着瑛族本身也沒個《法典》,弄得太複雜也不像。就先仿着她背過的律法分部,然後往裡面填自己需要寫的内容。

  最先寫的就是“繼承”,将女兒也列為有同樣繼承權的人,隻要還姓娘家的姓、生的孩子也随母姓,就不算“出嫁”。她有意模糊了嫁娶與入贅的區别,如果沒有意外的話,朝廷裡讀到的人将會以為這是一種并不鄙視的“招贅”。

  她又将“殺傷”裡面夫殺妻減刑,而妻殺夫加重的一條抹去了,特意寫“互相殺傷”。

  凡她之前看不順眼的律條,在這新的《法典》裡想改則改。什麼“變法”?不如自己造一個。

  唯有這“人有貴賤”阿蘇家比朝廷分得還狠,她實在是沒辦法在這上面明寫。隻能含恨不寫。

  她這裡草稿打好,蘇媛那邊奏本的草稿也寫好了。晚飯後,蘇媛捧着她寫的奏本來請祝纓給修改。

  祝纓看她已掌握了寫奏本的要領,先敬問皇帝,再談正事,道:“照着這個模子寫,總是出不了大格子的。”

  蘇媛道:“那咱們的《法典》怎麼寫?我想照着上回寫的那樣,您看?”她問得有點小心翼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