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第7頁)

  “啥?!”

  李福姐比他們都明白一點,道:“沒事兒,這裡大牢比家裡住着還好呢!在外頭還要受欺負的。你們來,我同你們說。”

  一家人往大牢裡一住,祝纓對項樂說:“你辛苦啦。”

  項樂道:“也沒比跑買賣辛苦到哪兒。大人,大人神機妙算,黃十二郎果然私設公堂,此外又有強買強賣、欺田霸女……”

  他說了許多,又描述了黃家“仿官樣”是怎麼回事兒,罵道:“咱們正經的衙門都沒有水牢,他倒有!”

  侯五一時沒管住嘴:“就是不正經的才有。”說完趕緊往後退了半步。

  項樂來得雖晚,也知道他的嘴,對他笑笑,重新起頭:“大人怎麼知道他……”

  祝纓道:“猜的。”

  這也沒什麼難猜的,看黃十二郎那個樣子,在她面前裝孫子、實則沒有多少尊重的意思,這樣的人扭頭出去必得把剛才失去的威風找補回來,怎麼丢的怎麼找。再結合小江主仆二人從李福姐那裡聽到的那些事就能推斷出,黃十二郎極有可能有一個比較固定的場所或者固定的流程來維系其暴力的威權。

  就像是兩座房子之間的一塊荒地,從甲到乙,開始是零零星星有人走,走多了,就能踩出一條路來。黃家維系權威也是一樣的道理。時間一長,欺負的人多了,就會形成一種習慣、找個固定的地方辦這種事。黃十二郎言談、生活又挺愛擺譜,可能性就更大了。

  “福祿縣有沒有這樣的地方?”祝纓問。

  項樂道:“小人沒有聽說過。”

  “這麼老實?怎麼也沒有一家能像黃十二在思城縣那樣一家獨大的呢?”

  項樂也是一臉的疑惑:“這個小人也不知道了。”他以前也沒想過這個事,現在記下了這件事,打算等會兒回家打聽打聽。

  祝纓道:“切記保密,賬先不能報,先攏個數。回家休息幾天再回來。”

  “是。”項樂将一個有點卷邊的本子遞給祝纓,上面都是他記的一些黃十二郎的劣迹,寫得比江舟的那本清楚多了。

  那些人證他都沒帶回來,不過數目這麼多,隻要拿準李家這一件辦實了,又或是私設公堂的名目,不管哪一個隻要黃十二郎栽了,就會有無數的人證自己冒出來,不必現在費力不讨好。

  祝纓道:“休息幾日,咱們一道去州城。”

  項樂回來之前,黃十二郎不再往縣衙送禮的原因也找到了,人家隻是不往福祿縣送了,思城縣可沒落下。估計他正在後悔遷戶籍遷得太草率了。

  祝纓忍耐許久,終于等到項樂将差事辦妥回來,時間也差不多了,是時候去見冷雲了。

  …………

  去州城之前,她先往南府去,不将扯皮的公文落在字紙上。扯皮一旦跟上司扯上關系,無論哪一層的上司,如果他決定“給思城縣”,白紙黑字,完蛋。

  隻要思城縣不往上頭報,她也不報。

  她與裘縣令在府城見面的時候,兩人還有說有笑。裘縣令還在說着:“麥種可要給我多留一點。”一旁王縣令又争:“是我先說的,怎麼也得我多些。”

  等等。

  到了私底下她才與裘縣令提了一句:“有些事兒還是面談更方便些——那件案子。”

  “什麼案子?哦!黃十二郎的?那也該是我的案子吧?”

  “都到我手上了。”

  兩人又将公文間的扯皮當面扯了一回,都沒太認真扯也沒扯出個結果來,最後兩人約定:“回來再慢慢說。”

  斷案的向來是不急的,刀不砍到自己身上也是不疼的。一般隻要不是什麼謀反、惡逆之類的,案子隻要不重,都是不緊不慢的。就算是大案,也有拖很久的。像當年龔劼案,大理寺牽頭還幹了好長時間呢。

  一行人又往州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