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易年被警察抓起來,商業犯罪性質較為惡劣。
而且警方提前通知了蘇家人,蘇家人隻說希望公事公辦,不打算出錢将人保出來不說,而且還要追究蘇易年對公司造成的巨大損失。
警方尚未開始全面的核實此次商業犯罪的事件。
蘇易年自己就招供了另一件刑事犯罪。
“是我在甯鈞臣的刹車上動了手腳,我想讓他死,是我做的,也是我逼死了那個女人,就算是她不自己跳樓,我也會讓她去死。
哈哈哈哈,她活該,警察同志,我是自首的,能不能從寬處理,我交錢把我放了吧?”
警察察覺到不對勁,立刻去調查這個叫做甯鈞臣的人。
一下子就牽扯出二十年前甯鈞臣的車禍案。
還有甯鈞臣妻子跳樓兩件大案,繼而又發現了蘇易年威脅強迫女人的一系列作奸犯科的事情。
剩下的,變成了理所當然。
第兩千六百二十章
罪名成立
商業犯罪的性質成了刑事犯罪。
警方的調查目标多了一個方向。
而在警方後來的審問當中,蘇易年才察覺到自己上當了。
自己的認罪書根本沒有交到警方手裡。
是他自己自投羅網了。
他原本想等警察拿出“認罪書”的時候,矢口否認,說出傅邺川非法囚禁他的事情。
結果從始至終,都沒有。
他自己反而栽了進去。
他想推翻自己口供的時候,警方已經調查處眉目了。
當他開始不配合審訊的時候,警方撤銷了他自首的優待權。
甯月交出了那本日記,警方破案的效率事半功倍。
甯月父母的婚房别墅裡,地下室全是證據。
指紋,血迹,精液,都留存的很好。
時間雖然很久了,但是驗證起來并不麻煩。
當警方帶着蘇易年去指認現場的時候,他站在那個别墅門口露出了微笑邪惡的表情。
甯月和傅邺川沒有進去。
他們盡量和這個案子撇開關系,隻是在不遠處的車裡靜靜的看着這一切的結束。
傅邺川緊緊的握着她的手,眸子裡漆黑一片,看着遠方,沒什麼情緒。
低頭看向甯月的時候,眼角卻浸滿了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