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第9頁)

  這兩位都是臨南市相對來說,知名的律師。

  對于這個案子,有着一定的判定能力。

  更為關鍵的是,這個案子一審的時候,檢方律師就是莫曉!

  可以說,莫曉對于這個案子,對于張來冬被判尋釁滋事,更加的了解,也能夠确認對方基本上不可能改判。

  莫曉在庭審上保持着冷靜和沉默,安靜的翻看着材料。

  咚咚咚!

  審判台上,審判長白安敲響了法槌,将目光落在了訴訟方席位上。

  “各方身份信息已經核實完畢。”

  “本院對于張來冬一案,具有管轄權,本案由臨南市中級法院審理,各方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莫曉:“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孟海洋整理了一下資料:“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白安微微點頭,在聽到各方的回答以後,低頭看了一眼資料。

  這個案子,他已經了解過了各方提交的證據。

  檢方和訴訟方雙方提交的證據,都有着明确法律的依據!

  是否判定張來冬有罪,還是需要雙方在庭審上的辯訴。

  至于訴訟方提出來的行政控告。

  這個...再看...

  白安理清楚這個思路以後,咚咚咚,再次敲響了法槌。

  “對于本院審理此案,各方均無異議,現确定案由。”

  “本案案由:訴訟方上訴申請駁回一審判決,為張來冬做無罪辯護,同時,對于水管站對張來冬的行政處罰提起抗訴,案由是否屬實?”

  蘇白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審判長,案由屬實。”

  話音落下。

  咚咚咚!

  審判台審判長席位上白安敲響了法槌:“确認案由屬實。”

  “下面請訴訟方陳述訴訟請求,訴訟證據或事實以及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蘇白深吸了一口氣,這一次訴訟的關鍵來了!

  從訴訟材料中,取出來早就已經拟好的訴訟請求,蘇白緩緩開口陳述:

  “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如下:”

  “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