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第1頁)

  理清思路。

  蘇白開口:“審判長,我方對于檢方的訴訟申請陳述,沒有要補充的了。”

  咚咚咚!

  法槌敲響。

  “控告方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方律師做辯訴。”

  壓力給到了姜民的身上。

  在這個案子一審和二審的時候,都是姜民在做辯護律師。

  說實話,辯護壓力不是很大。

  隻要按照正常的流程來走。

  死刑幾乎不可能,判一個死緩肯定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可是這一次的重審...

  目前蘇白申請用回避原則是已經把合議庭成員都換了一遍。

  面對蘇白這個南元律師事務所的“天克”,他是真的沒有沒有勝算的把握。

  不過,針對這場辯護還是需要繼續盡力進行。

  深吸了一口氣。

  姜民開始做減刑辯護。

  “好的審判長...”

  “我方的訴訟請求如下:”

  “一:我方當事人,認錯态度良好,主動認罪,不存在拒不認罪的情況,對于自己的犯罪事實坦白,供認不諱。”

  “二:根據我方當事人的描述和執法方的證據表明:”

  “第一,我方當事人在第一時間,并不知道陸影是孕婦這一事實情況。”

  “第二:我方當事人車輛裡攜帶刀具,但是我方當事人攜帶刀具的目的,不是故意殺人犯罪。”

  “第三:我方在發生争吵的時候,不是第一時間進行動刀行兇,而是在争吵激烈和對方言語的刺激下,進行了行兇,這不屬于故意謀殺。”

  “按照犯罪心理學的理念,這是一種在沖動行為下的心理,情緒犯罪,也稱做激情式犯罪,這類犯罪的動機不是單以故意殺人為目的。”

  “而是以施害人的心理狀态而呈現的一種犯罪行為。”

  “同時,我方的年齡剛成年,有這種心理是屬于一種正常的情況。”

  “另外,我方當事人具有自首的主觀意願,刑法規定,自首應該适當減輕犯罪人的處罰,犯罪輕微的應當免除處罰。”

  “我想請審判長從這幾個方面去考慮對于我方當事人秦小峰的判處,而不是直接以控告死刑為結論。”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姜民在陳述完以後。

  蘇白目光落在被控告方的席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