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實際上,如果真的要根據法律的嚴謹性來說的話,王明軒隻有人道主義上的賠償。
連法律意義上的賠償,都可以申請判定不存在。
并且。
這人道主義上的賠償,也還是主要看王明軒的個人意願。
咚咚咚!
在蘇白陳述完以後。
江河濤敲響了法槌,看向了檢方席位:“現在請檢方進行陳述,訴訟申請。”
呂紅梅朝着蘇白的方向看了一眼,緊接着聲音平淡開口:
“審判長,我方申請駁回訴訟方的訴訟申請。”
“我方認為,在這起案件當中,王明軒有明顯的過錯。”
“根據案件的整體過程來看。”
“王明軒在拉貨過程中,偏離航線,并且在預見受害人林秀有跳車行為的時候,沒有及時的進行阻止。”
“已經明顯的構成了過失犯罪。”
“我方認為,一審的判定合理。”
在聽到呂紅梅的陳述以後,蘇白:????
不是,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你知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什麼叫做在預見受害人林秀有跳車的行為,這預見是你自己臆想的嗎?
庭審最重要的是什麼?
證據!
證據!
還是TM的證據!
你不表明證據,隔着胡扯呢..?
虛空預見?
蘇白舉手:“請問檢方有能夠出示林秀跳車行為,我方當事人王明軒有明顯的預見行為嗎..?或者說,檢方為什麼認定我方當事人觸犯了過失緻人死亡罪?”
陳述完畢。
蘇白看向檢方席位。
呂紅梅在聽到蘇白的提問的時候,不假思索開口: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緻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蘇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