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第6頁)

  蘇白:????

  這個一審的律師的回答...?

  這是一審的公訴律師的話,那麼他可要懷疑一審的判決是不是有什麼問題,提起審查監察程序了...

  “請檢方回答我方正面提出來的問題。”

  “檢方認定我方觸犯了過失緻人死亡罪,是通過哪一點來認定的。”

  “法律上,對于過失犯罪的清晰定義是,過失緻人死亡,是指疏忽大意的過失緻人死亡以及過于自信造成的過失緻人死亡。”

  “前者指的是,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會造成緻他人死亡的結果,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緻造成他人死亡。”

  “後者指的是行為人,已經預見到其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

  “但由于輕信能夠避免以緻造成他人死亡的,同樣歸類于過失緻人死亡。”

  “但是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沒有過失,而是由于其他無法預見的原因導緻他人死亡的,屬于意外事情,行為人不負有法律責任。”

  “以上。”

  “是針對刑法規定地二百三十三條,過失緻人死亡的法律适用解讀。”

  “我想請問檢方,你是根據哪一點來進行判斷,我方當事人,過失緻人死亡的..?”

  蘇白直接攤牌。

  不和檢方再繼續啰嗦了。

  既然對方一直答非所問,藏着小心思,那麼自己直接攤牌,省的麻煩或者出現什麼其他情況。

  呂紅梅在聽到蘇白的陳述以後,嘴角微揚。

  顯然。

  她剛才是故意讓蘇白說出來這番話的。

  對此,蘇白看出來了,但并不是很在意。

  庭審。

  憑借的是硬實力,有了硬實力這個前提之下其他小心機才能有用。

  你沒有硬實力。

  其他的都白搭。

  呂紅梅嚴肅開口:“根據剛才訴訟方律師陳訴的過失緻人死亡罪的構成條件。”

  “關鍵點在于,王明軒有沒有構成“預見”“預知”的可能。”

  “在這裡,我想詢問當事人幾個問題。”

  “第一,你在駕車行駛前,根據你所陳訴的,有沒有和林秀發生過沖突?”

  “第二,你在改變導航路線前,有沒有提前明确的告知林秀?或者說,你能不能夠确定林秀知道了。”

  “第三,你有沒有看到林秀将身子伸出車窗外..?你看到林秀将身子伸出車窗外的第一反應是什麼..?是不是認為她不會跳車?”

  “請當事人回答我這以上三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