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提問有一定引導的嫌疑,現中止檢方對于當事人的提問,請檢方繼續陳述。”
咚!
聽到法槌落下來的聲音。
呂紅梅深吸了一口氣。
知道自己不能夠在繼續問下去了,隻能繼續開口:
“審判長。”
“根據證據表明和剛才當事人王明軒的陳述。”
“已經說明了,王明軒已經預知到了林秀的危險行為,根據過失犯罪緻人死亡的構成條件。”
“預見可能會導緻他人死亡的行為,而沒有行動,或者是輕信不會造成死亡的,以過失緻人死亡罪定罪。”
“即,判定王明軒過失緻人死亡,沒有任何的問題。”
蘇白舉手:“我方否認!”
“庭審中,檢方一直在強調和誘導王明軒有主觀的意願,表明王明軒已經預知到了林秀的危險行為。”
“可是!”
“檢方能不能不通過你方的主觀,來判定王明軒的主觀?”
“檢方能不能拿出來實質性的證據,來表明王明軒的主觀是已經預見或者預知了林秀即将進行危險行為..?”
“審判長。”
“根據執法方的證據,相關的王明軒的口供,以及檢方提供的證據來說。”
“沒有任何一項強有力,甚至是輔證能夠證明王明軒預見了林秀的舉動,檢方律師憑什麼一口咬定王明軒已經預見了林秀的舉動?!”
呂紅梅:“那王明軒為什麼要減速?”
“減速的原因難道不是因為已經預見了林秀的舉動嗎?!”
蘇白:.….…
你在說什麼.…?
“法律上對于過失緻人死亡的定義是,預見到其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才會被判定成過失緻人死亡罪。”
“我方當事人看到林秀将身子探出車窗,這一行為很危險,一般正常的司機采取了減速,目的是為了保護乘客的安全,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同時。”
“在行駛車輛的時候,王明軒的精力會在行駛車輛的本身上面,在此期間,一系列的行為隻是下意識的行為。
另外.…預見危險并不能等同于預見跳車。”
“請檢方考慮到這個因素。”
呂紅梅:“可是王明軒作為一名職業人員,他難道不應該有着這方面的經驗嗎?這種情況他為什麼沒有預見?他難道不知道林秀作為一個獨身女孩的恐慌和擔憂嗎?”
蘇白:????
這幾者之間有着什麼樣的刑事因果關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