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無罪?想都不要想。
.….….
書記員宣讀完法庭紀律後,審判長入庭。
三位合議庭成員走入庭審現場。
咚咚!
“請坐下!”
“現在開庭!”
審判長任遠東敲響法槌,環視了一圈庭審現場的具體情況,緩緩開口。
唰唰唰。
全體成員坐下。
審判長任遠東繼續開口:
“本案由高院指定移交本院審理,本院對于該案件具有管轄權。”
“下面開始核實出庭人員身份。”
出庭人員身份的核實很簡單,也很快。
公訴人方面除了一個關同之外,還有另外一名搭配的公訴人名叫林峰。
劉軍的助理名叫張風。
在對庭審人員的信息核實完畢後。
審判長任遠東掃過訴訟材料開口:
“本案由常市中級法院審理,合議庭成員:審判長任遠東,審判員尹文慧,審判員唐林。”
“本案案由:”
“被告當事人錢偉,作為審判長,沒有行使法律的正确權利,在判決中嚴重違背了事實,法律的行為,對當事人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以此被提起公訴。”
“檢方,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屬實。”
宣讀完案由。
咚咚咚!
任遠東敲響法槌:
“案由屬實,下面請檢方針對錢偉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陳述訴訟申請或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檢方負責人關同認真點了點頭開口。
從林峰手裡面接過幾張材料,放在桌面上,進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