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第5頁)

  并且通過陳斌的口供不足以形成證據鍊來反駁陳斌,沒有故意殺人的主觀意圖。

  但相對而言。

  蘇白的反駁更為犀利。

  蘇白的反駁主要針對的是合法權益。

  呂安描述的合法權益單單指的是人身安全。

  而蘇白則是從何麗娟遭受到了羞辱,遭受到了污言穢語的惡心。

  并且面對李飛與徐冰兩個人暴露隐私的拉扯,人身自由和尊嚴上面來進行的合法權益的答辯。

  更為重要的一點,就是陳述了陳斌有報警行為。

  也就是說,陳斌在自己母親受到侮辱的殺人意圖後,依然進行了報警行為。

  那麼從這一點,可以對陳斌的主觀意圖進行判定。

  為什麼?

  因為哪有想要殺人,但是去報警的?

  即,從這一點來反駁了檢方提出來的隻有口供的證據。

  在聽完雙方的辯訴,以及将其總結完畢後。

  宋遠輝心裡面有了判定的想法。

  但是.…

  在雙方的陳述當中,這裡面還涉及到了一個重要的因素。

  那就是執法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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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章

判定:非主觀故意!網友熱議!

  根據雙方的表述和蘇白陳述的反駁意見。

  現在關于陳斌的主觀意願判定,基本沒有什麼問題了。

  畢竟.….

  在陳斌出現故意想要讓李飛和徐冰死亡的想法後,是有一個報警的行為。

  這麼一個行為可以判定為對于陳斌先前的主觀故意傷害做出了一個否定。

  基于這一點,再通過其口供,就能夠判定其主觀意願,為非故意犯罪。

  針對于陳斌的行為,剩下的答辯就很簡單了。

  宋遠輝在心中默念。

  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