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以上的辯訴隻提出來幾點?
換句話說,隻證實了幾點?
單位的主體控制人,利用互聯網傳播污穢視頻,超過法定數量,這三點是毋庸置疑的。
想要反駁,肯定反駁不了,可是以牟利為目的和故意放任這兩點還沒有辯清楚呢!
這就申請審判長進行判定了?
“審判長,我有異議!”
“我想請問公訴人,申請判定的控告思路是什麼?”
沈翔:“被告方當事人犯罪事實成立,證據充足。”
“好的,那麼我再想請問訴訟人幾個問題。”
“目前的辯訴和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鍊了嗎?”
“關于以牟利為目的的相關論訴,公訴人提交證據,詢問過我方的意見了嗎?”
“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我方具有質疑的權利,檢方為什麼不給予提交證據?”
“如果以此進行判定。”
“這是不是直接從刑訴上否定了我們的權利?!”
“我方認為,依照目前的情況就對我方進行判定,這不合理吧?!”
“或者是,公訴人的申請判定,隻注重結果,而不注重訴訟流程?”
“那麼根據刑訴中所規定的,證據必要要有相對應的證據鍊,意義在什麼地方?”
“請公訴方進行回答。”
沈翔被問的頭皮發麻。
在他的公訴行為中,隻需要說服法官就好了。
至于被告方?
完全用不着說服。
判決是由法官進行判定的,可是現在面對被告方當事律師的控告,沈翔有點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
這個時候。
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楊耀東微微皺了皺眉,在針對沈翔和蘇白的答辯,敲響了法槌。
咚咚!
“合議庭對于雙方本次的答辯進行的簡單的總結。”
“現總結如下:”
“公訴方認為,王博犯罪事實成立,王博為動播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确認動播有限公司傳播了污穢視頻,并超過法定數量。”
“被告方則認為,傳播污穢視頻并超過法定數量,這一點沒有錯,王博作為動播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這一點也沒有任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