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第6頁)

  “夏光明的表述是他和萬利有限公司的經理不熟悉,但是認識,兩者之間不是朋友之間的關系,而是客戶之間的關系。”

  “我想請公訴人弄明白這一點之後再對我進行詢問,不然顯得公訴人的提問沒有任何的水平,并且對我進行引誘行為。”

  “如果公訴人再這麼對我進行提問,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公訴人在對我提問的過程中,涉嫌引誘的情況造成僞證?”

  肖海博是民事律師,但是對于基本的訴訟流程和訴訟環節都懂。

  再說民事律師又不是一點都不懂刑事。

  基本的邏輯處理能力還是存在的。

  面對公訴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瞎問,肖海博直接用一句話給回怼了回去。

  檢方席位上。

  石秀傑的臉明顯出現了一陣的紅脹。

  不過很快,他的心情就平複了下來。

  現在怼他怼的是很爽,可是一會兒判決的時候那種後悔的心理就會呈現出來了。

  在這種情況和打過招呼之下,這個案子已經沒有了什麼其他的問題了。

  眼前的這個肖海博該判還是要判!

  一想到這些,石秀傑心中的氣憤便消散開來,笑着對肖海博的問題提出反問。

  “可是經過檢方的了解,當時你的委托人夏光明不僅僅認識萬利有限公司的經理,并且他們兩人之間還是好朋友的關系。”

  “這場訴訟,按照夏光明的說法,原本是普通借貸關系,可是你起訴的方式是萬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資,這一點你知不知道?”

  肖海博:.…

  ???

  普通借貸關系?

  知不知道?

  知道個屁!

  肖海博微微皺了皺眉,陳述的語氣不禁開始加快:

  “當時據我了解和調查的資料顯示,萬利有限公司的确是進行非法的集資,而不是普通的借貸關系。”

  “在我代理夏光明的這場訴訟當中,依照當時的證據,以非法集資進行起訴,沒有任何的問題。”

  “我不清楚夏光明和當時萬利有限公司的經理是不是屬于借貸,但當時夏光明和我陳述的是——”

  “萬利有限公司,發售了一款理财産品,說是集團内部的好産品,夏光明進行購買,萬利有限公司的經理在購買産品前承諾過,到一定的期限後會進行返還本金和利息。”

  “這款理财産品并不是通過國家合法手段進行的發放。”

  “這難道不屬于非法集資嗎?”

  “當時的夏光明向我出具了購買材料,其中包括了,購買時所保留的票據。”

  “民間借貸,應當是打借條,而不是說給予相關的購買票據。”

  “非法集資和借貸兩者之間有着本質的區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