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這種提醒被夏光明誤認為是誘導,況且,從另一個角度出發:”
“僞證是影響了司法的正确判斷,可是在我方當事人幫夏光明庭審着這個案子。”
“他給夏光明的建議和提示,都不屬于影響了司法的正确判斷,因為案有所依,證據的确鑿性和合法性都能得到保障。”
“基于以上事例….”
“我方認為,本次庭審應當判決我方當事人無罪。”
蘇白的陳述非常的簡單。
說白了。
大緻意思就是,關于本次庭審,夏光明完全是在胡說八道,他的指控完全是依照着自己的主觀意願來的,而肖海博則是依據着證據來對夏光明的主觀進行一個指正。
基于事實,對于夏光明的觀念進行指正,這能叫做僞證嗎?
這能叫具有誘導性而導緻出現司法判決的失誤嗎?
肯定不能啊!
如果不是因為距地域保護,這場案件在進行立案調查,或者是在檢察部門進行偵查的時候,就會進行撤訴。
如果非要立案也可以,那麼請執法部門繼續補充證據。
僅僅憑借夏光明的口供來進行指正,這不完全屬于是胡說嘛.…
再有.…根據刑訴法規定,要依法排除非法證據。
檢方在這一點上,完全沒有做到相應的責任。
還硬是要提起公訴.…
沒事吧?
硬是要提起公訴就算了,現在法院還要硬判嗎?
陳述的都那麼清楚了,蘇白不太相信法院會硬判。
蘇白微微擡頭看向審判長席位,等待着馬橋進行相關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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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提醒合議庭注意!爆炸反怼!
審判台席位上。
馬橋作為本次庭審的審判長,面對怎麼判決,也很為難。
目前的情況是——
公訴方已經強行提起公訴了,他需要進行判決,可是.…
這個案子怎麼判?
說實話,按照目前的正确情況來看,能判是能判,但是後面肯定會翻案...
後面翻案的話,他自己肯定也翻了.…